股份被神秘转让 郑州密丰纸业谜案调查
汪文涛
“这是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下来的一个案子,河南省政法委高度重视,我们要求郑州市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办理。其间,省政法委多次催办,但迟迟没有结果,连一份报告都没有提交上来,也不知道下面是怎么回事。”11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河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贺振华显得有些恼火。
“我们反映的情况引起了高层的重视,公安部还发函责成地方落实,本应由郑州市公安局来调查,但新密市却成立专案组接手了案件。现在,专案组放着上级督办的事项不查,反而把我们几名主要的举报人抓了起来。”见到记者时,密丰纸业多名股东抑制不住心中的愤怒。
一宗引起了公安部、河南省政法委等高层关注的案件,被层层督办到地方后显得异常诡异复杂。
故事发生在河南省新密市一家老牌卷烟纸厂,这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定点生产卷烟纸的基地之一,整个河南仅此一家,曾一度雄居新密市纳税榜首位。
然而,卷烟纸厂在改制成民营股份制企业——郑州市密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密丰公司”)后怪事接连不断:多名股东股份被神秘转让,卷烟纸烟草专卖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变更,数千万资产消失,职工被殴打,公司董事长长期滞留国外不归……
这其中究竟有着怎样的隐情?日前,本刊记者赶赴河南省新密市展开了多方追踪调查。
股份被神秘转让
“密丰公司的前身是国有企业,1997年由49名职工发起改制后,由徐科技担任董事长。” 股东卢国贤介绍说。
股东卢国贤、梁二凤等人在一次很偶然的情况下听说自己“早已不是股东了”。
由于密丰公司董事长徐科技2004年滞留英国后长期不归,徐妻柴某提出离婚,并请律师到工商局查询徐科技的股份。律师在工商局查询股份时,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很多股东的股份都有变动,徐妻柴某就将事情告诉了梁二凤和卢国贤。
梁二凤和卢国贤到工商局一查,股东登记名录上果然没有了他们的名字,取而代之的是一份他们没有见过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上转让方签有“梁二凤”、“卢国贤”的名字,受让方是一个叫“贾铁山”的人,签订日期是2004年10月30日。
自己从未转让过股份,协议上的署名也非本人签字,为何会突然冒出这样一份协议?正当二人感到奇怪时,孙问亮、陈占国等密丰公司其他八名股东也遭遇了同样怪事——一份从未见过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让自己的股份在2004年10月30日这一天,都被转到了一个叫贾铁山的人名下。
“自己并没有签字,是谁在冒用自己名义署名?贾铁山是何许人?为何都是集中在2004年10月30日这一天?……”面对股东们一连串的疑问,工商局称,自己只负责登记,只要有转让协议,有公司的证明,工商部门就给予变更。
徐科技身在国外,股东们找到了公司的总经理——徐科技的弟弟徐科辉,徐科辉称“不知情”;股东们又找到了贾铁山,但贾铁山也说不知道,自己没有签过协议,也没有要过股份;股东们发现:贾铁山系徐科技的远房亲戚。
股东们要求公司重出证明变更股份,但公司没有回应。在这个过程中,更为奇怪的事情出现了,股东们在工商局密丰公司的档案里发现了一份《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一个与“密丰公司”只有一字之差的“科丰公司”浮出水面。
根据这份《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对此密丰公司近8000万的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资产被以年租10万的“超低价”出租给了科丰公司,卷烟纸厂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利润归科丰公司所有,而股东们居然不知道。
科丰公司的董事长不是别人,正是密丰公司的总经理徐科辉。
年年“亏损”的真正原因
股份被莫名转让、密丰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和利润都被科丰公司“尽收囊中”,股东们愤怒了,他们找到已经退休的原卷烟厂党委书记黄留义出来主持正义,讨回权益。
黄留义和股东们深入调查了解后,终于发现了“秘密”所在……
原来,早在2004年年底,经徐科技同意,徐科辉指示有关人员挪出密丰公司50万元在郑州市农业路兴业大厦成立了一家独立法人公司——郑州科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与密丰纸业同样的专卖产品——卷烟纸。
由于卷烟纸为国家限制的专卖产品,为了使科丰公司销售卷烟纸“合法”,在未召开股东大会表决的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给密丰公司的《烟草专卖生产经营许可证》被转到科丰公司名下。之后,一份亦未经过股东大会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将密丰公司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生产场地租赁给科丰公司使用。
有股东到郑州实地查看,发现科丰公司办公的场地是租用的,没有任何厂房设备,属于不折不扣的皮包公司。
据了解,科丰公司的股东由两个人构成,一个是徐科辉,另一个是路明善。在路明善的一份书面证明中,记者看到:“郑州科丰公司的成立非本人(路明善)实际出资。”
有据可查的是,为了蒙蔽财政、税务等部门,尽管是科丰公司在生产和销售,但对外仍以密丰公司的名义上报报表。
“这是典型的职务侵占。” 黄留义对记者说,“徐氏兄弟用密丰公司的钱成立了科丰公司,而科丰公司又反过头来,以每年10万的低价租金租用密丰公司的生产资料,销售利润也归科丰公司所有,可谓是用心良苦。”
“我终于知道了企业真正亏损的原因,从2001年开始,每年年底,徐科技都口头公布企业亏损了几百万,公司财务由徐科技的妹妹徐继红管着,股东想看下账都不行。我们感觉到很奇怪,企业应该不会亏损的,生产卷烟纸的成本不高,由于是国家指定经营,带有垄断性质,利润是摆在那里的,改制前年年盈利,改制后怎么会亏损呢。”69岁的卢国贤质疑。改制前,卢国贤担任卷烟厂的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改制后,卢国贤成了股东之一。
对于公司年年的“亏损”,多名股东向记者证实,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由于徐科技每年还会分红,股东们也没有过多追问。
科丰公司的出现很快“牵”出了股东股份被神秘转让的真相,知情人士告诉股东们,徐氏家族为了扩大股份额度,指示有关人员冒用股东的名义签字伪造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有趣的是,徐科辉每年仍会给这些“早已不是股东”的股东们进行分红。
“9·6”事件
股份被转让、公司资产和利润被侵占,股东们联合起来到法院起诉,法院告知这是“秘密窃取”,属于刑事案件,归公安管;股东们报案到公安局,但公安查了三个月后,出具了一个不予立案通知书,未说明任何理由。
“去年7月12日、8月2日、8月18日,我们连续向董事会打了3次报告,要求说明科丰公司和密丰公司的关系,要求公布近年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但一直没有答复。” 股东翟国乾说。
万般无奈之下,根据律师的建议,股东们决定实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008年9月2日上午,黄留义、任德升等32名股东召开了“郑州市密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届一次股东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河南开通律师事务所和新密市西大街法律服务所应邀派员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两家法律机构认为:郑州市密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届一次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过程真实,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合法有效行为。
“我们选出新的董事会,就是为了防止企业的资产和利润被科丰公司掏空。”翟国乾回忆说。
股东们决定在2008年9月6日这一天回厂接管经营,为了防止意外发生,股东们还向派出所、国资委等部门递交了报告,申请有关部门到场协助企业接管工作。
9月6日清晨,新董事会和股东们快到厂门口时,远处房顶上有人开始喊“人来了,人来了。”
还未进厂,四十余名头戴钢盔、手持安全帽的人员从厂门口冲出,看到这“全副武装”的阵势,股东们惊呆了,走在前面的卢均剑等人赶忙申明:我们回厂接管针对的是徐科技,和职工们无关,请大家不要误解。
话未说完,高压水枪喷出的水柱打在股东们身上;水枪打完后,股东们又“尝”到了干粉灭火器喷出的粉尘滋味,现场咳声连天,有的股东被粉尘呛得近乎窒息。
两轮过后,看见被袭击的对象都是老股东,不少全副武装的职工纷纷离开,只剩下一些保安。
这次事件后被新密市专案组定为“9·6”事件,也为股东们日后被拘留埋下了祸根。
“我9月5号晚上接到电话通知,到厂里加班。晚上9点多,走到厂门口时,我看见有技术工人在厂门口焊接着大铁链,门口周边也临时安了铁栅栏,一辆大卡车堵在大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密丰公司职工郭耀东向记者回忆了“9·6”事件的全过程。
进了厂后,郭耀东换上工作服来到车间,保卫部长徐金栓(徐科技的堂哥)正给每个人发着头盔和木棍,要大家做好准备,并说有人到厂里来捣乱,往死里打,出了事情公司负责。
据郭耀东回忆,当时保安加工人有40来人,徐金栓进行了分工,第一轮水枪,第二轮干粉灭火器,第三轮用木棍,郭耀东被分在第一组。
徐金栓还提出要泼盐酸,有职工当即提出反对:“用盐酸那可不敢,出了事情怎么办?”
分完工后,郭耀东和众人在车间的长椅里打着瞌睡。9月6日清晨5点多,郭耀东被人叫醒,随后到操场集合,“1!2!3!4!……”像军训一样,众人全副武装在操场上喊数报号起来……
“迟迟没有结果”
“9·6”事件后,密丰纸业的案件引起了高层的关注,公安部迅速作出三点批示:“一、调查发生在2008年9月6日密丰纸业与股东发生冲突后,当地公安局是如何处理的;二、调查徐科技、徐科辉经济犯罪问题;三、走访举报人、知情人获取徐氏兄弟黑恶犯罪及其他经济犯罪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将案件交由郑州市局调查,但出人意料的是,新密市政法委成立了以政法委副书记马建松为组长的专案组接手了案件。
在专案组的部署下,徐科辉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而黄留义、卢均剑等人也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取保候审。
“9·6事件中,我们手无寸铁,没有毁坏任何东西,相反还受到了攻击,咋破坏生产经营了呢?”股东们认为,“专案组有人在幕后操纵,放着上级督办的事项不查,颠倒黑白,打压股东”,遂将情况逐级进行反映。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张京辉律师认为,徐氏兄弟的系列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犯罪,且数额巨大,应该被作为其主要犯罪行为予以追究,而不仅仅是“挪用”和侵占密丰公司50万资金用于注册科丰公司。
据了解,对于上级交办的密丰纸业的案件,河南省政法委亦高度重视,该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仙亲自批示 “严格执法、公正办理”。
“省政法委在密丰纸业案件的态度上是明确的,一是要求有关部门查清徐氏涉嫌经济犯罪和其他犯罪等情况;二是要求有关部门严格复核相关证据,防止股东等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但下面至今连一份报告都没有提交上来,迟迟没有结果。” 河南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处负责人贺振华透露。
11月13号,记者致电专案组组长——新密市政法委副书记马建松,马建松告诉记者,他正在出差考察,“一切问题等我回来再说”。针对该案进程,他表示,“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股东满意”。
来源:方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