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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企因电价上涨多赚784亿:只涨不降成众矢之的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11月24日14:49

  亏了就涨,赚了不降。电价调整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也成为屡次上调电价被诟病的重要原因

  文 | 赵新社

  国家发改委11月19日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

  电价为什么要涨?是怎么涨的?这2.8分将带来什么?

  2.8分的784亿效应

  在中国,不能小觑几分钱的电价,折合成电费就是天文数字。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统计数据,2009年1月至10月份,中国全社会用电量2.9775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其中10月份0.31342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7%。不按照“15.87%”的增速,就是以“2.79%”的速度发展,中国2009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超过3.5万亿千瓦时。

  由于居民用电量仅占全社会用电量不到两成,因此,涨价2.8分钱,将增加约784亿元电费。

  中电联理事长赵希正曾经表示,到2020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将超过6万亿千瓦时,到那时,2.8分的电价就是1680亿元电费(按社会总用电量计)。

  所以,现在也好,未来更是,电价调整任何一点幅度都影响甚巨。

  那么,涨价因何而来呢?

  国家发改委2004年年底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规定,电厂上网电价根据动力煤价格的波动相应浮动,原则上煤价上涨的70%转移到电价,其余30%由电力企业内部消化。

  由于煤炭价格上涨,火电企业成本快速上升,国家发改委决定从2008年8月20日起,除西藏、新疆外,对全国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上调2分。当时,出于对CPI较高的顾虑,对销售电价未作调整,仅向“独家买卖电力”的电网企业承诺,其由此承担的成本部分先行记账,在下次销售电价调整时再做考虑。

  2008年的电价调整情况,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描述说:国家于7月1日和8月20日两次对电价进行调整,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提高了4.14分/千瓦时,输配电价平均提高了0.36分/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了2.61分/千瓦时。

  这样看来,从2008年至今,“欠”电网的电价应该是1.89分/千瓦时(4.14+0.36-2.61),也可以说是1.53分/千瓦时,因为中国电力体制是输配售一体化,三个环节都归电网一家所有,0.36分/千瓦时的输配电价调整等于电网“自己给自己涨价”。

  从“就事论事”的角度讲,1.53分也好,1.89分也罢,两者都没有超过这次国家发改委宣布的2.8分涨幅。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在2009年3月21日国家电网公司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报告会上所讲数据,要全部解决国家电网公司长期以来积累的电价矛盾,需要提高销售电价5.23分/千瓦时。按照1分电价350亿元电费的标准算,为之一年至少要提高1800亿元电费。

  如果非要这样调整,消费者埋单压力更大了!

  亏了就涨,赚了不降

  电价调整制度本身的不合理性,也成为屡次上调电价被诟病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要调整电价?如上所述,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煤电联动说”,认为电网应该把2008年8月没有上调的销售电价涨上去,否则电网的亏损将愈加严重。

  亏了就上调电价?并且,对电网是否真亏、亏了多少,有人一直持怀疑态度。

  早在2009年“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宗林就对媒体表示,若销售电价不能及时调整,预计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亏损将超过500亿。

  对“亏损500亿”说法的严肃性有人提出质疑: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的售电量为2.1235万亿千瓦时,用动态发展的眼光看,2009年的数量要高于2008年,再乘以“2分多”电价,很容易得出“亏损500亿”的结论。如此的吻合,难道这么简单的办法就能推算出资产总额超过1.6万亿的国家电网公司的盈亏报表?

  有人撰文指出,中国水电平均上网电价为0.27元/千瓦时,火电为0.37元/千瓦时,但消费者使用的终端电价远高于此,甚至超过1倍。

  在这种情况下,电网企业又不公布其建设、财务等成本,只一味喊亏,然后政府部门就张罗涨电价,消费者就要出钱埋单,这怎么能服众呢?

  况且,对上调电价,还有人在制度层面提出了质疑,对“煤电联动机制”的合理性提出了不同看法。

  华能集团公司一位部门负责人就曾经表示,《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本质是一种人为制定的行政管理办法,不是具有内在必然联系的科学机制,其本身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中电联一位人士认为,在销售电价没有进行市场化改革、电价上涨成为一种普遍预期的情况下,煤电联动机制实际上成为一种助推电煤价格单边上涨的机制。

  2008年初电煤市场价格从480元左右/吨,猛涨到2月的800多元/吨,最高达到1100元/吨,使煤炭成本占火电企业总成本的比例高达70%,所以才两次上调上网电价;但由于全球经济严重衰退,自2008年7月下旬以来,煤炭价格从高位下跌,特别是10月以后,更是呈现快速下跌态势,电价却没有随之下降。

  以秦皇岛发热量超过5500大卡的山西优混煤为例,2008年1月末的价格为570元/吨,5月初“小幅”上涨到620元/吨,但到7月时最高价竟超过1000元/吨,然后在不到半年的12月初又回落到570元/吨左右。

  还比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投产的火力发电工程单位决算从2001年4800元/千瓦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3600元/千瓦左右,下降幅度约25%,但销售电价却没有随火电工程成本下降而下降。在火电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80%的中国,这种行为同样有待解释。

  一些企业命运完全由电价决定

  从中国的电力消费结构看,80%以上是工商业用电,居民用电占的比重不大。

  此次涨价没有涉及居民用电,但是即便涉及居民用电,上调2.8分电价对居民生活也没有太大影响,一个家庭每月用电100千瓦时才多支出2..8元,仅是一根冰棒钱。

  有影响的是企业。

  一位高载能企业的部门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在2008年,消费电价上涨1分,他所在的企业就要多支出6亿多电费,企业的命运完全由电价决定。

  中国首个直购电试点用电企业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钢吉炭)在2009年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约900万元~1100万元,随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在5月19日对其股票ST吉碳撤销特别处理,简称由“ST吉炭”改为“中钢吉炭”。

  业内人士说,中钢吉炭2008年用电量接近5亿度,因为参与直购电试点,其电价较正常情况每度低几分钱,才导致“净利润约900万元~1100万元”,否则ST吉炭不是摘帽而是面临摘牌风险。

  国家发改委在2008年8月20日进行电价调整时,就有证券分析师测算,如果各行业不上调产品价格,按照全国平均终端销售电价上调2.5分钱计算,工业企业整体(不包含电力行业)税前利润直接下调2.78%,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有色冶炼,利润将受电价上涨而下降5.4%。

  2009年11月1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会见记者时说,中美双方认为当前世界经济出现积极迹象,但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

  所以,电价调整要慎重,不要把中国经济企稳回升“迹象”之花浇灭了、压弯了!■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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