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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出台20条从优待警规定 子女中高考带薪休3天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4日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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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子女参加中、高考期间,准予民警带薪休假3天。贵州新近出台20条公安机关从优待警的有关规定,从休假、体检、医疗、优抚、子女教育等方面对从优待警予以规范。

  正在贵州遵义召开的贵州省公安局长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贵州省公安厅日前出台的《贵州省公安机关从优待警有关规定》明确,贵州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为民警办理其他补充险种。贵州省公安厅统一向因公牺牲或在职病故民警家属发放“特殊补助金”,向做出特殊贡献的牺牲和病故民警家属发放“特别抚恤金”,建立因公致残民警伤残救助制度,对因公致残民警发放“伤残救助金”。

  规定还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当地同级医疗单位建立民警伤病救治绿色通道,贵州省公安厅设立“全省公安民警就医协调办公室”,对民警及家属因重病到贵阳就医或需与外地医疗单位联系时,及时提供帮助。

  在民警子女教育方面,规定要求,除按规定落实保送公安英烈子女就学、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外,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特困民警子女就学救助机制,特困民警子女在高中阶段学习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国家计划内被普通高校录取,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交纳学费时,要及时给予救助,坚决避免发生特困民警子女因无力交纳学费而失学的情况。

  此外,贵州省、市(州、地)两级公安机关应设立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县级公安机关设专兼职维权民警,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李劲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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