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肿瘤医院开特需门诊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1月26日06:49
本报讯 (记者肖晓)记者11月23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省肿瘤医院经允许开展特需门诊诊查服务。
省物价局要求,特需门诊诊查为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遵循自愿有偿、费用自理的原则,其费用不纳入公费、社保、医保、大病统筹等报销。诊查服务收费标准为:院士、长江学者、担任或曾担任全国学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以上职务者,不超过90元/每次;工龄超过(含)40年的正高职称医师、担任或曾担任省级学科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以上职务者,不超过50元/每次;工龄超过(含)40年的正高级职称医师,不超过30元/每次。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应诊专家每天挂号不超过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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