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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路费返还下月20日结束 逾期不再办理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6日07:03
  12月20日北京的养路费返还就将全部停止,不再办理。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提示符合条件的车主,尽快至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

  市交通委路政局昨日发布提示,根据规定,北京返还应减征养路费的工作12月20日就将全部结束,此后将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及退费手续。养路费征稽部门特别提醒,尚未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及未收到应返还养路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务必于12月20日17点之前(12月19日、20日双休日照常上班,其余双休日休息),持返还手续到养路费征稽机构办理养路费返还。

  另外,养路费征稽处城区收费中心(地址:崇文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3号楼B座)因租期已到,将于11月27日停止对外办公,需到该中心领取退费及车辆牌证或“机动车停驶凭证”的机动车所有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相应手续到养路费征稽处南城收费中心(地址: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9号)办理。

  有关部门虽未透露尚未办理的车主数目,但9月初的时候,全北京还有约百万车主没去领钱。(记者左林)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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