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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入税针对国企? 专家:希望照顾中低收入者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27日08:42
  多数专家表示赞同,但希望照顾中低收入者

  近日,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车补、房补、过节费、通信补贴等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分析认为,此举实质上扩大了个税的征收范围,“补贴入税”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垄断企业的高福利。人大代表、财税专家对此表示赞赏的同时,也呼吁进行深层次的税负改革,以保证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改革主要针对大国企和大机关事业单位

  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就意味着要交个人所得税,消息传出,各界褒贬不一。反对者认为,原本补贴就是从大家手里募集来的,再纳入工资总额去计税,等于“兜了一个圈子”。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就持这种观点。

  还有人认为,“补贴入税”对中低收入者影响太大,很多收入在个税起征点附近徘徊的职工将面临由不交税到交税、由少交税到多交税的转变。例如,如果某职工工资为1500元,交通、通讯等补贴为1000元,改革前他可以不交税,改革后超出1600元起征点的900元就要被征税。

  但更多专家还是对“补贴入税”表示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表示,现在不少企业钻制度的空子,福利收入很多时候比工资收入还高得多,尤其是电力、石油、通讯、银行等垄断企业的福利收入相当可观。相反是一些低收入群体,他们福利很少甚至根本没有福利可言。

  “家庭课税制”,期待更深层次税负改革

  征收个税,既要防范和杜绝个人分配制度上的腐败和不公平,又要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在此前提下,多数意见认为“补贴入税”的初衷和方向都是好的,但改革颇有点“双刃剑”的意味:虽然弥补了个税征收制度中的漏洞,但也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劫富"不成,反而对中低收入者造成损害”。

  对此,有专家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进行更深层次的税负改革。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补贴入税对低收入者影响太大”的观点不是非常准确,这项政策主要是针对大的国有企业和大机关事业单位,是为了填补税收的漏洞。从涉及范围上看可能很大,但从实际税金上看,影响却比那些拿高福利的企业员工小很多。

  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也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多交税问题的一个办法,但陈舒认为根本的解决之道是改革税制。“现行税制不够公平,它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家庭供养负担。”她认为中国应与国际接轨,施行家庭课税制,以家庭为单位来纳税。(记者/徐林雷辉)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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