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严查行道树遭“斩首”事件伐木者受罚
本报讯(记者傅克强 通讯员严辉文 程书雄)昨日上午,新洲区就本报当日报道《为让广告牌露脸 19棵行道树遭“斩首”》作出回应:责令砍伐新(洲)道(观河)公路闵家田段行道树的肇事者补种树木,上缴罚款。
据悉,“新道公路”行道树遭“斩首”事件见诸报端后,迅速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新洲区委书记张林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这一事件。新洲区区委办、林业局、公路局、执法局、辛冲镇等多家单位迅速组成联合专班进行查处。经调查,19棵行道树是制作广告牌的施工业主在未报告任何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砍伐的。新洲森林公安分局认定,此举违反了《森林法实施条例》第21条,属于毁林行为,并按照处罚条例责令业主立即补种树木,同时处以被砍树木5倍价值的罚款。当天,业主在遭“斩首”行道树旁补栽了25棵广玉兰树。
就此事件,新洲公路部门表示将加大巡查力度,保护公路沿线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