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女骨灰遗失 父母索赔10万 东莞市殡仪馆向这对夫妇支付了1.5万元抚慰金
本报东莞讯 林某夫妇的女儿因病去世,在东莞市殡仪馆火化后,骨灰竟被他人领走,至今下落不明。为此,林某夫妇状告殡仪馆,索赔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调解,最终以殡仪馆向林某夫妇支付1.5万元抚慰金达成协议。
今年7月20日,林某夫妇的女儿林某霞因病去世,遗体于次日被东莞市殡仪馆火化。然而,林某夫妇在火化结束后却找不到女儿的骨灰。直至今年7月24日,林某夫妇才从殡仪馆处得到当时的火化同意书复印件,并获悉女儿的骨灰被一邓姓男子取走,且女儿的户籍“电白”也被更改为“惠州”。林某夫妇认为殡仪馆在未得到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女儿的遗体火化并让他人领走骨灰,使自己丧失了与女儿最后告别的机会,剥夺了夫妇俩对女儿思念和祭奠的权利,使其心灵遭受极大的伤害,为此向殡仪馆索赔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经过法官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由东莞市殡仪馆向林某夫妇支付1.5万元抚慰金。
(郑思琪 廖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