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聂建江摄 |
居民阶梯电价试点五年间
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从本月20日起将全国非居民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同时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这被视为居民用电价格将要调整的明确信号,居民电价改革缓缓拉开序幕。其实,早在五年前,四川、浙江、福建等地就已经开始试点居民阶梯式电价。实行效果如何?居民有何反应?第一阶梯如何确定?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四川
60度及以下:0.4724元/度
61至100度:0.4724+0.08元/度
101至150度:0.4724+0.11元/度
151度及以上:0.4724+0.16元/度
最低电价定在60度有点低
□本报记者陈凯
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这则消息将阶梯电价带进公众视线,并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阶梯电价是否增加居民基本生活负担?对我们的生活到底产生了哪些影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调整用电习惯、普及节能电器……从2006年开始,阶梯电价对四川居民的生活正产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
家在成都市双流县的林女士今年42岁,女儿正在上高中。一家三口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她做家政钟点工与丈夫运营人力车的收入,一个月下来两个人总共能有3000多元的收入。
“阶梯电价!早就晓得了,就是电用得越多就越贵。我们家里用电还是很节省!家里的电灯全换了节能灯,不用的电器随手关掉。而且,夜里11点以后用电要更便宜,只有0.2元。但是,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电热毯和微波炉都必须用,所以我家每月还是要用120多度电,电费将近70元。”林女士向记者算了一笔自家的电费账。
林女士说:“最低电价定在60度还是有点低,从现在的生活水平看,三口之家怎么算一个月至少都要100度电。我算过一笔账,60度以内的电费,每度0.47元,61度到100度的电费,每度0.55元。实际上,在61到100度之间的梯度电价相比最低电价,每度提高8分钱,40度电总共多收3.2元,也还承受得起。”
家在成都高新区的胡先生每月收入大概4000元左右,他告诉记者,“阶梯电价知道一点,电量越多电价越高。家里交电费也没有太留意,差不多每月100多元。平时家人还是很注意节约用电,家里的灯全换成节能灯,不使用的电器尽量完全关闭。我计算过,仅家中更换节能灯每月可以省8元左右的电费。”
从长远看,在提倡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不可再生的能源资源品价格终究是上涨趋势。面对不断上涨的高能源成本,节约用电已成为广大居民科学选择。
阶梯电价全名“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每千瓦时电价也较低;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一些,第三阶梯电量更多,电价也更高。随着户均消费电量的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四川省居民用电便开始实施“阶梯电价”。具体而言,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的,执行基准电价标准,电价为每千瓦时0.4724元;月用电量在61-10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8分钱;月用电量在101-15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1元;月用电量超过151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在基准电价基础上提高0.16元。
据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主任涂心畅介绍,四川在全国较早实行了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行阶梯电价的最大好处是节约能源。2006年以前,四川居民用电量增长幅度每年均增长10%以上。阶梯电价实施后的第二年,居民用电量几乎没有增长。在人均用电水平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这种价格机制使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增强了。另外,“错峰用电”也是节约电费的好办法。目前,四川省每天上午7时至11时、下午19时至23时为用电高峰期,而晚上23时至次日7时为用电低谷时段。在丰水期(6月-10月)低谷时段,每度电的价格将从基准价格下降为0.151元;在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低谷时段,每度电的价格将从基准价格下降为0.2295元,因此在这段时间使用部分家用电器将是不错的选择。
从供电成本看,电压等级越高,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少,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需要变压的次数越多,供电成本越高。民用电一般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且主要集中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用电,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相反,民用电的价格相比工商业用电价格却相对较低。
据成都电业局统计,目前成都电业局所有居民户表用户均执行了阶梯电价。2008年内平均每月总售电量约为8200万千瓦时,其中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以下的电量占总电量的23%,在61至10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占总电量的29%,101至150千瓦时以内的电量占总电量的22%,超过151千瓦时以上的电量占总电量的26%。由此可见,每月基础电量定在60千瓦时偏低,且阶梯价差不大,以致各部分电量较为均衡。
节约用电需要通过推广节能电器、培养良好的用电习惯以及价格杠杆调节等多元化措施来推广。其中,阶梯电价产生的价格引导、调节作用尤为明显。另外,人均用电量是衡量一个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人均用电量也显著提高。基数电量定在多少才能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这需要相关部门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地区发展水平科学测算,最终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科学数据。
浙江
50度及以下:0.538元/度
51至200度:0.538+0.03元/度
201度及以上:0.538+0.10元/度
生活用电增长幅度降低了
□本报记者冯源
每隔两个月,记者家里都会收到一张《电费缴费通知单》。在这张薄薄的纸条上,“基本”、“加价一”和“加价二”三行小字,代表着一个正在全国热议的话题:阶梯电价。
浙江是我国最先实施阶梯式电价政策的省份之一。2004年,浙江提出了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式累进加价的居民电价方案,经听证会听证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后,于当年8月1日付诸实施。
浙江实施的阶梯电价以50度和200度为界,划为三级。月用电量不超过50度的部分执行基础电价,每度0.538元;51度至200度间部分,在基础电价上加3分,即0.568元;201度及以上部分,在基础电价上加1角,即0.638元。
记者一家这两个月用电433度,在第一阶梯有100度,第二阶梯有300度,第三阶梯有33度。因此,“基本”收费为433×0.538=232.95,“加价一”为300×0.03=9,“加价二”为33×0.10=3.30,累计为242.25元。
浙江在制定阶梯电价方案时,曾对“起步价”作了一番调整,原定的两个分界点是30度和150度。2004年6月29日,浙江省物价局主持召开了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代表普遍对阶梯设置提出意见。最终实施的方案以50度和200度划分阶梯,基础电价比目前要低8分钱,后在2006年6月底上调至目前水平。
浙江的阶梯式电价也有例外,即对居民合表用户和学校等执行居民电价的集体用户没有实行,但相应电价在基础电价上增加2分,为每度0.558元,这也是在2006年6月底上调8分后的结果。
从表面上看,阶梯式计价方式,与传统计价方式相比,只是从单纯乘法题改成了四则运算题,对硬件没有作出太大调整。但它的背后,是浙江全省广泛推行的“一户一表”。
吃罢晚饭,拿起笔记本,打亮电筒,爬到顶楼,层层而下,敲开扇扇房门———今晚没人,改天再来……这种单元楼里轮流抄电表的方式,早已淡出了浙江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生活。
上世纪末起,全国对城镇居民住宅供配电系统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这种“清清爽爽”的抄表方式,比较符合浙江人精打细算的胃口。目前,“一户一表”在浙江城乡居民中的覆盖率已近100%。
2004年浙江试点的阶梯电价可以说是当年“电荒”下的产物。既是总量全国第四的经济大省,又是一次能源自给率不足5%的自然资源小省,这使得浙江在当时是全国拉闸限电范围最大、缺电最严重的省份。2004年夏季,全省实际最大电力缺口在700万千瓦以上,当年的1-8月,全省拉限电损失电量达56.6亿度,占全国的59%。
而其效果则仍值得继续关注。据统计,2003年到2004年,浙江全年生活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从12.3%下降到10.2%。《2004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认为,这主要是受有序用电及拉限电的制约,居民生活用电市场需求尚未全部释放,而实行累进制电价与广大居民节电意识增强,也有效减缓了生活用电比重快速上升的势头。
随后4年,浙江全年全省生活用电同比增幅分别为19.6%、16.4%、13.6%和12.2%,占全社会用电量之比均在10%-11%左右。与此同时,全省年人均生活用电的同比增幅则为-0.06%、15.3%、14.5%、11.8%和10.8%,2008年已达502度,而全国平均数为307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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