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甲流死亡者家属诉医院 称延误抢救索赔百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01日12:06
陈桂芬不忍心看着女儿的房间空空如也。
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陈红弟的父母独家约见本报记者,讲述女儿离开的前前后后
他们认为医院延误抢救时机,将起诉医院并索赔百万元
14岁的如花少女陈红弟,已化作尘土,留下她父母,对她日夜思念;留下同学送她的布娃娃,孤单地躺在床头;家里的日历至今还停留在伤心的11月12日。
作为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陈红弟的命运引人关注。昨天,陈红弟的父母独家约见本报记者,在沉默了近半个月后,这对伤心的父母终于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是医生延误了抢救时间。”陈红弟的父亲陈桂芬称,他们已经请律师,准备起诉医院,索赔百万。
“她最后一句话是"妈妈"”
昨天下午,接到陈桂芬的电话,记者匆匆赶往万江区拔蛟窝社区陈桂芬的家。
简陋的客厅中,最显眼的是墙上挂着的一叠奖状,这些都属于陈红弟。父母不舍得烧掉,一直留着。
陈红弟的房间也保持着原样,蚊帐放下来,床头放着两个布娃娃,是陈红弟的同学10月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一直想着,女儿还会回来。”莫惠珍的一句话,说得众人都难过地垂头。
14岁的陈红弟是他们的独生女。“她很乖,很喜欢看书,学习成绩也很好。”这是父母和亲友对她一致的评价。
谁也不曾想到,11月12日,她就那样突然地离开人世,最后说的一句话只有两个字:“妈妈”。
11月10日中午,陈红弟从学校回到家时有点咳嗽。吃完午饭莫惠珍就带她去了附近的卫生站,“医生说就是感冒了,打了针,配了两天药”;打完针,陈红弟又上学去了。
11月11日,陈红第又吃了一天的药,照常去学校上课,父母没发现有异常。
“我忘不了她的眼神”
11月12日清晨5时20分,莫惠珍记得很清楚,还没到起床的时间,女儿就爬起来走到她房间,“妈妈,我有点烧”。她给女儿倒了两杯开水,女儿出了一身汗后,烧好像退下去了一点。
早上8时,陈桂芬送母女俩去卫生站看病。一直到中午12时才输完液。从卫生站出来,莫惠珍摸摸女儿的额头还是热,直接去了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女儿躺在我怀里,我摸摸她的手,我说就快到了,她就睁开眼望我。”那眼神,莫惠珍说一直忘不了。
“我看着她走向死亡”
那时,他们从来没有想过,女儿得的是甲流。
陈桂芬告诉记者,11月12日12时50分,女儿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14时许,转到该院普济分院住院,但一直拖到16时40芬,女儿脸色发黑,他和亲人大声呼喊时,医生才开始抢救,此时,孩子快不行了,医生下发“病危通知书”。
“我眼看着女儿的脸、手一点点变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死亡。”陈桂芬说,他恨自己无能为力。“之后3个小时的抢救基本上是无用功,抢救的时机早已过去。”
“为了她,我要起诉医院”
11月12日20时20分,陈红弟被宣布死亡,死亡证明书中的最后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死亡原因“呼吸循环衰竭”。
11月13日中午,陈红弟火化。11月16日,省卫生厅公布陈红弟为广东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陈桂芬夫妇和亲属在看到报纸后才知道女儿是得了甲流。
此时,陈桂芬和妻子回忆女儿抢救的整个过程,才觉得“医生根本就是判断失误,没有及时把女儿当甲流重症病人来抢救”。
“后来他们对媒体公开说,是我们家属拒绝尸检,这根本是胡说。而且11月13日,专家就已经确定我女儿得了甲流,但从来没人告诉我们。”
陈桂芬认为,是医院延误抢救时机,致使女儿得不到及时救治,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我现在要起诉他们并索赔百万,希望他们记住这个教训。”
医院复函家长 称没延诊误诊
11月25日,东莞市人民医院终于向陈桂芬出具了一份《复函》,详细解答了家属提出的疑问。最后的结论是,“患者的死亡是否与我院医疗行为有关,目前我院也不能草率地做出结论。”
医院认为并未延误抢救时机。“甲流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医学界对其了解仍不透彻,患者入院后,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有延诊、误诊,一些危重病例,医生并不能在2~4小时内就可确诊。”
医院最后认为,“必须通过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鉴定认为医院有过失行为,导致死亡,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建议家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汪万里石忠情)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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