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近2亿屡遭逼债
嫌疑人为求自保竟然报警求助
本报讯 昨天,海安县警方通报一起该县近日破获的特大集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元,涉及群众30余人次。荒唐的是,嫌疑人因非法集资欠债太多,屡遭债主逼债,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今年7月28日晚,嫌疑人黄某竟主动报警求助,结果自投罗网。黄某、钱某、洪某等3人现已被移诉至检察机关,将很快进入审判程序。
以钱某为法人代表、黄某等人为股东的华安公司于2004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2005年底,华安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黄某,经营范围增加了煤炭批发、销售。至案发为止,华安公司经过8次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增加为2050万元,其中黄某出资1750万元。警方查明,自2006年2月以来,黄某以经营煤炭需要资金周转为名,许以月息2.5%到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海安当地群众非法集资近亿元。
另外,钱某以月息2.3%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社会非法集资5000余万元。钱某将这部分钱再以月息2.5%的利息转借给黄某,借条则由黄某书写签收给借款群众。钱某从中赚取0.2%的利差,同时从黄某处获得每月15万元的组织资金费。钱某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至2007年11月,钱某以要经营房产为名,逐步回抽资金,尚余1300万元在华安公司。
2007年9月,在黄某的鼓动下,由张某、洪某出资成立南通海阳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在此期间,在黄某高息诱惑下,洪某以和黄某合作做煤炭为由,将公司资金借给黄某,赚取利差,致张某损失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