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9元
本报讯 昨天,市发改委公布本市居民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此方案将在2009年12月16日听证会上公开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据悉,本市此次听证的居民水价调整方案没有提高自来水生产环节的价格,只调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总体方案是居民水价每立方米调整0.90元,其中:水资源费上调0.48元,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以及调价力度,在实施步骤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一步到位”和“三年分步到位”两个具体方案,一并提交听证会听证。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的调价金额、调价时间和实施安排,将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的正常有序。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300立方米,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近10年来北京市连续9年干旱,年平均降水量仅为450毫米。另外,北京周边的河北、天津等省市也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外调水源相对紧张。同时,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水资源需求也快速增长。
据介绍,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此次水价调整还采取相应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低保人员直补机制,政府对低保人员按每户每月10立方米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二是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和节水。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力度,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四是全面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控成本水平、不断推出便民措施、不断提高水质标准。五是建立供排水行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加强定期成本监审,严格重要指标的考核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公用行业成本不合理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