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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提议办婚前财产公证 女友称受歧视不嫁了

来源:重庆商报
2009年12月02日09:03

  本报讯(记者 何岸)一对准备明年结婚的准夫妻,男方提出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时,引起女方不满,最终分手。昨日,当事人李先生面对记者一脸无辜:要求公证婚前财产,是现代人的一个正常意识,未婚妻和其父母竟然以他“提防”和“看不起她”为由提出分手。

  今年26岁的李先生是忠县人,在主城开有一家做建筑策划书的小公司。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有一套九成新的房子和一辆价值10万左右的轿车。去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一家企业当文员的女友小渝,经过交往确立了恋爱关系。上个月,两人与双方父母商量后,决定明年结婚。上周日,李先生与小渝商量,现在很多专家都很推崇公证婚前财产,自己决定在结婚之前,到渝中区公证处将财产进行公证。不料,小渝大闹起来,称这是“看不起她”。

  李先生介绍,小渝当晚就离开自己在朋友家过了一夜,并将此事告诉了在万州的父母。前晚,小渝的父母来到李先生家“摊牌”:称李先生竟随时提防着自己的女儿,不是真爱,双方从此不得再有任何瓜葛。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小渝,她称李先生太世俗了,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居然还这么现实,令她感到厌烦。

  调查

  婚前财产公证

  问得多办得少

  上海和华盛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陈志平称,目前,各大律师事务所前来咨询婚前财产公证的准夫妻越来越多,就他们所而言,每月达到10起以上。重庆龙塔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秭丞也证实,他们所每个月也要接到很多类似的咨询。不过,尽管咨询的多,重庆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公证处受理的婚前财产公证案例并不多,主要是因为房产等不动财产不需要公证。江北区公证处蒋主任称,近三年,他们每年仅办理了10起婚前财产公证。

  纵深

  婚前财产公证

  人数逐渐增多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专家孙元明称,公证婚前财产是一种理性的行为,这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在西方国家很流行。但在中国的传统中,当女子嫁给男子后,就会对其有所依赖。因此,十年前的夫妻还几乎没有公证婚前财产的意识,近年来我国的婚前财产公证人数才逐渐增多。针对李先生和小渝间的矛盾,孙元明称,这可能与感情基础、社会层次等有关。毕竟这种理性,要看双方是否有相同的意识,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每对恋人都适合。

  律师

  房产不用委托

  主要公证金钱

  上海和华盛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陈志平解释,准夫妻做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对于动产而言。不动产指的是房产等固定财产,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获得房产证的,肯定属于婚前财产,无须公证,但是按揭房除外。动产主要指的是金钱等,但这要在公证一方保证在婚后不动用该笔资产的前提下。公证时,夫妻双方也可在婚前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后如何分配。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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