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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阻拆迁自焚身亡 悲剧凸显物权法无力(图)

来源:央视网
2009年12月03日02:28

  主持人:

  但是我们从视频的声音里面非常噪杂,但是我们还是能够听,分辨出有这样的声音,“你下来,我们还是有话好好说”,这也是一种劝阻,她没有听。

  王锡锌:

  这里面就是,如果要别人下来,当然还是表明了执法人员还是想制止,但是我们这里要说的到,一方面要做,但是另外一方面拆迁,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是不是考虑也停下来,这样才可以是有话好好说才能够显露出来,而且我刚才提到了,她应该预料到。

  另一方面,就是正如你刚才讲到的,浇汽油到最后点燃有十分钟的时间,这十分钟里面的确可以做很多,比如说现场有消防的人员,消防人员为什么不能在这十分钟的时间里面往唐福珍的身上来喷洒泡沫,如果喷洒了泡沫的话至少她点火不会那么容易燃烧,所以意外只是表象,其实意外的背后是不意外的。

  主持人:

  应该说,这是一个特殊的场景,它是发生在拆迁现场,所以当当事人往自己身上浇汽油的时候,消防战士并没有在当时用灭火泡沫解决这件事情,而是当她真正的把她燃烧了起来才去这样做。如果我们设想一下,这不是发生在拆迁现场,而是发生在一个普通的居民楼,武警消防战士会不会及时制止?

  王锡锌:

  其实我想这一个不仅仅是设想这样一个在普通的场景下,从一般的这种对某种危险,或者对某种意外事情的预防来说,事先采取一些预防措施,远远要比事后再采取一些制止措施效果要好得多。

  主持人:

  为什么在不同的场景下,不如说在普通的居民楼,和在一个即将被拆迁的这样的楼上发生同样的事情,也许人们会做出不同的反应?

  王锡锌:

  我觉得这里面主要是在这种拆迁的现场,可能执法者和扬言要用自己生命来保护他所谓的财产的人之间发生了一种剧烈的对抗,而双方可能都以为对方会采取一些让步,但是悲剧恰好就在这里,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双方其实都没有一种必要的让步。

  主持人:

  我们刚才在短片里面已经提到这个信息,在今年4月份的时候,金牛区已经开始尝试对他们这样一个屋子进行拆迁,但是无果而终,这是第二次了。那么就有一个问题,一方面是依法拆迁,另外一方面,是房子的主人要誓死豁出自己的命去阻止这种依法拆迁,未来也许还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当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双方都应该怎么做?

  王锡锌:

  的确,你说了政府在拆迁的时候,他强调自己是依法,但是可能房屋的所有人他也是在依法,他也强调自己是依法来捍卫自己的所谓的财产权,在这个时候,双方是有争执的,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这一点。第二点,如果这种争执用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一种对峙,这时候,我觉得很显然,我们必须要去考虑生命权,一个公民一条生命可能是第一位的。因为比如说我们看到今天所讨论的成都的个案,拆迁就算依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缓一缓,可以避免这个悲剧,但是拆迁将来还可以恩再进行下去的。这就好比我们可以看到,有的时候就一个劫匪绑持了人质,前来救援的解决问题的警察可能也需要考虑,要与劫匪来进行必要的谈判,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对公民的生命权的高度的关注。拆迁这样一种行为,即便是依法,如果说,与一条生命来进行比较的时候,我认为毫无疑问,应当要优先考虑生命权。

  主持人:

  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唐福珍往自己身上淋汽油,然后自燃这种方式把她比喻成一种叫做自我绑架,她是把自己当成人质,去跟别人谈判,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还是应该先考虑人质的生命安全?

  王锡锌:

  当然。因为这在本质上,其实是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在这里,唐福珍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进行所谓的抗争,这时候不论事情如何,不论谁对谁错,在这里,我想应该首先考虑生命权。

  主持人:

  您现在收看的是《新闻1+1》,今天我们节目关注的是发生在成都市金牛区的一个拆迁现场发生的事情,我们的节目稍后继续。

  主持人:

  今天我们的节目关注的是发生在成都市的一起在拆迁的过程中发生的极端的行为,其实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面,像这种极端的行为可以说是频频发生,我们来回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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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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