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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阻拆迁自焚身亡 悲剧凸显物权法无力(图)

来源:央视网
2009年12月03日02:28

  胡俊林(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启荣等二十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损坏财务罪,朗维俊等四名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解说:

  在11月30日的媒体通报会上,贵阳市警方向媒体通报了刑事拘留24人的消息,而这24人中,却包含着不同立场的两方人物,那就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事情的起因源于5天前的凌晨,在贵阳发生的一起暴力手段破门拆迁事件。

  胡俊林:

  房开商组织数十名不明身份人员,携带钢管、撬棍和封口胶采取暴力手段破门进入被拆迁房屋,不问青红皂白,将正在熟睡的十三名无辜群众强行拽上汽车,脱离现场,分别丢弃在蟠桃宫、汤巴关、小关桥、太慈桥、宅吉小区等地,致使四名群众受伤。

  解说: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26进房屋已被两台挖掘机捣毁,部分群众手拿刀具与拆迁人员对峙,随后拆迁人员逃离了现场,但是拆迁群众的情绪却被激怒起来。

  胡俊林:

  房开商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后,当天凌晨六点三十分,被拆迁住户三十多人,不听现场民警劝阻,情绪激动,用红布条和四十瓶液化气罐快速将红边门路口、贵乌南路口等四个方向路口堵断,采取违法过激行为讨要说法。

  解说:

  一面是用暴力强拆的雇佣人员,一面是违法堵路的居民,根据贵阳警方介绍,双方的行为影响了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于是,最后就出现的开头时的一幕,双方都被刑事拘留,承担法律责任。

  近一段时间,暴力拆迁这样的字眼时常进入人们的眼帘。今天《新华每日电讯》在第二版发表了一篇关于暴力拆迁的评论,文中提到,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雇佣没有拆迁资质的公司或者黑恶势力对拒绝拆迁的所谓钉子户采取恐吓、威逼、停水、断电,甚至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不顾一切先推倒房屋再说,这些现象损害百姓权益,影响政府形象,制造不稳定的社会因素。

  在贵阳暴力拆迁事件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是在具备合法拆迁手续的情况下,非法雇佣他人进行暴力拆迁。如何进行合理安全的拆迁,仍然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问题。同时,在面对强硬拆迁时,一些被拆迁人表现出的极端行为,也在引起人们的关注。

  2003年8月22日,南京市邓府巷同庆里一中年男子在邓府巷拆迁办公室自焚,烧伤面积达97%,当晚死亡;2008年4月,福建泉州市一业主,因不服自家房屋即将被强制拆迁的行政裁决,在自家三楼泼汽油点火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2月,内蒙古赤峰红山区法院对民航家属楼强制执行拆迁,一女业主拿汽油把自己烧伤;上个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的伤害罪牛女户主潘蓉也引人关注,在去年6月,她为了阻止拆迁,自家屋顶手拿《物权法》喊话,并用自制燃烧瓶对抗拆迁的推土机。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我们通过短片了解的是拆迁一方和被拆迁一方表现出来的一些比较极端的行为,我们再把目光拉回到这次金牛区发生的事情。拆迁一方说这是依法拆迁,你这是违法建筑,违章建筑,如果是这样的定性,被拆迁一方还有什么理吗?在捍卫自己的权利的时候。

  王锡锌:

  如果把这个建筑定义为是违法建设,其实严格地说不叫拆迁,而叫拆除,因为你违法建筑了,所以我就要拆除你。因此,我们看到,违法建设这一块儿对于公民的房屋,这种不动产的所有权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核心的概念,话题就自然会延伸到什么叫违法建设?违法建设,比如说我们在金牛区里面看到这个悲剧性的个案中,唐福珍的房屋被定义为是违法建设,我想首先我们就会问到,既然是违法建设,这个违法建设是在1996年就建设了。

  主持人:

  1996年到2009年。

  王锡锌:

  对,一直是到2007年8月份。

  主持人:

  10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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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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