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签发第一份中国对新加坡优惠性原产地证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3日20:20
中广网厦门12月3日消息(记者陈庚通讯员庄军陈海令)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在漳州地区签出第一份对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涉及一批1.5万美元的婴儿用品。
2009年1月1日,《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实施。漳州局辖区每年出口至新加坡货物超过2500万美元。漳州检验检疫局主动收集汇总各国原产地政策,汇编成册后送到企业手上,在报检大厅电子触摸屏上还专门开设了优惠产地制度宣传专栏。多管齐下,帮助企业用好中新自贸区优惠政策,开拓新加坡市场。
据悉,《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后,中国出口至新加坡的四类应税货物(石油、酒类、烟类和机动车辆等),可凭借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四类商品以外的,凭借优惠原产地证书,也可作为新加坡国内征收消费税核准价格依据,有利于产品尽快上市销售。
根据双边协定,新方于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于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来自新加坡的产品实行零关税。根据新加坡《海关法》规定,该国进口商品分为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进口到新加坡都要征收7%消费税。应税货物除征收消费税外,还额外征收国内货物税和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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