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大会现场。新华网 尤亮 摄
[何厚铧]十年来,在中央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在全体澳门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区政府立足于基本法,依法施政,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施政仍然存在不少不足之处,在部分施政领域,甚至曾经出现过较大的失误。追根寻源,这些不足和失误,都和我们对基本法的掌握,对基本法立法原意、立法精神的理解有欠全面和准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我深信,未来的特区政府一定能以更高的智慧,更强的能力,贯彻基本法于施政之中,促进基本法在特区的贯彻达到更加成功的境界。
本人有幸在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参与了基本法在特区十年实施的全过程。在这里,谨提出本人的四点思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一国两制”作为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基本法核心价值之所在。在“一国两制”中,“一国”是主体,“两制”是派生,两者的关系十分明确。而“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则属于“两制”的层次和内容。因此,我们要站在和国家利益取得一致的特区利益立场上,透过"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在特区贯彻基本法。离开国家利益的特区利益,在事实上并不存在,只有国家利益得到维护,特区的利益才能获得根本的保障,基本法的观念和实践的首要关键,即在于此。
第二,基本法是特区所有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基础。我们发现,无论我们是否充分自觉地从基本法取得有力的依据,特区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都符合基本法的规定;而有待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则往往需要我们深入重温基本法,从基本法中寻找正确的理念、深远的智慧和可行的方向。因此,基本法是关系到特区发展荣辱得失的指南,是我们案头必读、必查,以及务必常载于心的经典法律文献。
第三,基本法是克服特区发展过程中各种重大挑战的智慧源泉。十年来,特区发展先后面对的重大挑战,可说多种多样,原因不同,范畴不同,层次不同,特点不同,过程不同,效应不同,有的是单一的挑战,有的是多项挑战同时出现并互相联结,有的是原有的挑战持续衍生出新的挑战。作为特区全面、深厚的智慧锦囊,基本法向我们提供了无穷的思考资源和对策灵感,并最终成为我们的决定与行动,不但使各项挑战得以一一克服,还能通过挑战的洗礼,使特区取得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第四,基本法是特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阶层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根本保证。特区成立十年以来,踏过充满挑战的曲折道路,赢得了重要的综合发展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即将展开新的一页。当中的原因,既在于我们在建设特区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尽可能不遗漏地让各阶层居民共享特区发展的成果;更在于基本法从深广的层次上,向我们提出了整体社会在各方面取得共同进步,不分族群、信仰、职业和阶层的广大居民取得共同发展的要求,从而时刻提醒、督促我们保持正确的方向,做好应有的工作,完成责无旁贷的使命。
在回顾特区十年发展历程的时候,我们尤其感受到中央对澳门特区一直以来的深厚关爱和全力支持。藉此机会,谨让我代表澳门特区对中央的关爱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给予澳门特区的有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