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叶海林点评]东北交通统一处罚标准体现法律公平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4日16:31
  【事件】东北三省的交通将形成一条绿色通道,建立公路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统一执法标准,落实“一事不再罚”制度等。此外,东北三省明年还将逐渐建立起违法行政案件查处合作机制。【东三省行政处罚将统一标准行政处罚可以异地投诉】

  中广网北京12月4日消息 东北三省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叶海林作如下点评。

  叶海林:东北三省统一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这是一件好事。行政处罚裁量权听起来很严肃,但实际上,目前在中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自由空间很大。比如,在东北处罚超限超载车辆时差距很大,处罚金额可以从5000元到3万元不等。这种治安处罚上的标准不统一,很多人多深有体会。

  实际上,中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该考虑四个基本因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但这四个方面都不够具体和明晰,这就给了地方执法单位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种空间常常导致同一件事情出现不同的处罚结果,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更重要的是,这种空间还很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在自由裁量权太大的情况下,当事人遇到处罚的第一反应就是托熟人说情,在处罚幅度内减轻处罚。在处罚空间越大的情况下,权力寻租的空间也更大。东北三省现在走出第一步,三地统一并且细化,这毫无疑问是一件好事。我们也希望这种情况能在短时间内延伸到全国,在任何地方面对行政处罚的时候,我们都能知道处罚的后果,并且感受不到地域差别。
责任编辑:刘士朋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