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涉食”标准正式实施 可望加固食品安全网络
本报记者 韩乐悟
12月1日起,多项与食品质量直接相关的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其中既有《运动饮料》等涉及具体食品的产品标准,也有《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涉及企业质量安全管理的生产标准,更有《保健食品中大豆异黄酮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检测标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这样的通用标准等,这些标准将一起进入我国食品安全规范的大家庭,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运动饮料新标细化卫生指标
记者了解到,更新后的《运动饮料》新国标,将运动饮料定义为“营养素及其含量能适应运动或体力活动人群的生理特点,能为机体补充水分、电解质和能量,可被迅速吸收的饮料”,首次强调运动饮料被机体迅速吸收的特点。
新国标对兴奋剂等方面要求更严,运动饮料严禁添加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最新版规定的禁用物质。新国标还取消了产品分类、对净含量的要求和“国际奥委会禁用物质”的附录。在理化指标上,放宽了钠和钾含量的范围,删除了抗坏血酸、硫胺素及其衍生物、核黄素及其衍生物、钙、镁等指标。
新国标细化了卫生指标,要求铅含量≤0.3毫克/升;砷≤0.2毫克/升;每毫升样品中含有的菌落总数≤30000;不得检出致病菌。
一次性塑料餐具将有合法身份
由于此前我国一直未有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国家标准,而是由每个企业制定企业标准,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实际上长期无标准可依,虽未明文禁止,却始终没有合法身份。12月1日起施行的国标《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将彻底结束这一现状,长期不被认可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可降解餐具将有合法地位。
上述标准对一次性餐饮具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
该标准对餐饮具的耐热水性能、耐热油性能、漏水性能、负重性能以及微波炉耐温性能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对配方奶粉企业全方位设规
配方乳粉等婴幼儿配方粉一直是政府、消费者重点关注的产品。对于我国广大婴幼儿配方企业来说,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婴幼儿配方粉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为其如何生产质量安全可靠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设定了“规矩”。
这些“规矩”可谓“全方位”设置。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配方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包装及贮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过程、产品品质等管理应达到的条件和要求,以确保提供安全、可靠、健康的产品。
以原材料为例,标准从原材料的采购与处理、原材料的卫生与质量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原料购进后对来源、规格、包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按验收制度的规定填写入库账、卡,入库后应向质检部门申请取样检验。外包装有破损的原料应单独存放并有标示,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