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云梯山庄”原老总一审判刑13年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2月05日04:12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昨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综合开发公司原副经理、原广州市云梯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苏友兵被控受贿一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广州中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罚金20万元,并没收受贿的款项。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2006年,苏友兵利用主管云梯山庄工程的职务便利,为承接该山庄项目工程的林吉庆、叶曙光、朱纯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其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6万元。最终,法院只认定了其中的113.2万元,其余受贿款,由于行贿人前后口供不一致,公诉机关所举的证据不足而不予认定。
在进行口头宣判前,广州中院就该案第三次开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庭审中,苏友兵一再强调自己是遭到了刑讯逼供,起诉书中提到的自首情节是不真实的,他是被迫“自首”。同时他还申请法院对他身上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最终,法院并未采纳其申请。
听判后,苏友兵当庭表示不服将上诉,家属也一再坚称,苏友兵是因为实名举报了集团上级,才遭到打击报复。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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