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刘敏介绍说,在他所办理过的案子中,有不少青少年都和胜胜一样,是因为网络游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上网没有钱,没有钱就想办法弄钱,他又不会通过正常的手段打工,因为他没有时间打工,然后就想盗窃、抢劫这些邪门歪道。而且网络上那些打打杀杀的东西让他感觉到在外面抢东西就是很正常的,因为他把网络中的很多生活和现实混淆了。 ”
根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2007年度《中国青少年网瘾数据报告》估算,在4000万未成年网民中,“网瘾少年”总数约为400万,而网络游戏又是最大的诱因。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秘书长郝向宏介绍,青少年很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与他们的身心发展有很大关系。
“青少年在成长当中有几个方面的诱惑非常大。第一个方面的体验是娱乐体验,还有一个是好奇心的体验,就是没有见过的一些事情对他的诱惑比较大。在这两个体验的基础上还有放纵性的体验,他觉得在网络上我想砍想杀都可以,只要我能力强我就可以打败一切。这种放纵性的体验又加重了他沉迷于网络游戏。”
郝向宏秘书长认为,目前一些网络游戏的设置,使自制力较差的青少年一旦迷上网络游戏就很难自拔。
“从网络游戏这个客体来讲,应该说网络游戏是应用网络把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一些梦想的东西都做了一些图象的体验。同时通过在虚拟当中,还有很多角色的扮演,让你心中的梦想能够有实现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一些不良的网络游戏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弱点,比如自控能力差的特征,设置了不停地闯关的环节,让你欲罢不能。还有针对青少年当中冒险的性格,设置了博彩的内容,这样就使青少年更沉迷于其中。所以说网络游戏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对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别是对青少年的社会化和进入社会的职业生涯的规划将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郝向宏告诉记者,最让他担心的是,一些不良网络游戏存在着与现实道德及法律相违背的内容。对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来讲,他们辨别能力较差,很容易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据统计,2008年中国网游出版产业实际销售收入达183.8亿元;相关专家预测,到2011年,国内网游市场将达到323亿元。郝向宏呼吁,发展网游产业决不能以牺牲青少年身心健康为代价。
“网络游戏作为当前最为先进的网络文化的业态,对于它的约束应该有几个方面。第一对于青少年的游戏一定要绿色、健康和安全,从而让他们有度、有限,让他们从中得到一些好的东西,把不良的一些东西给屏蔽掉。第二方面,当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定要得到切实的实施,违法法律的一些内容应该坚决地给予打击或者是取缔。第三,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出品商一定要认识到网络文化的内容对于未成年人特别是青少年的重要影响,把绿色的内容提供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