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起草行业协会商会法 民间化市场化是方向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6日11:51
中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12分报道,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起草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法》,该法已经列入本届全国人大5年立法规划。根据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行业协会近6万家,从业人员30万—40万人,平均每个协会五六个人。通过立法,全国近6万家行业协会头上的“二政府”帽子有可能被摘掉,未来它们可能脱离政府主管部门这个婆婆,最终走上民间化、市场化之路。下面我们连线记者肖志涛。
主持人:给我们介绍一下《行业协会商会法》立法的初衷是什么,现在起草的进展如何?
记者:在我国,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存在着亟需规范的因素,具体说是长期困扰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的一些困难和壁垒亟需得到打破。其实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统一的行业协会的立法,现行的关于行业协会的专门的立法,也是比较零乱和分散的,主要体现在法规和一些规章制度,以及一些省市出台的关于行业协会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像1997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1999年《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的试行办法》,《关于加强行业协会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还有最新的04年的国资委《行业协会工作暂行办法》。
上述这些都是各部委和部门出台的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律,这样就造成了我国行业协会普遍存在着一个法律地位的缺失、职能不明确、人事组织的关系不清、资金来源匮乏和缺乏政府支持等多种问题。所以出于这种考虑,国家有关部门考虑要进行立法,目前这个法律正在国务院、专家和全国协会广泛的征求意见,处在一个起草和草拟的过程中,相信很快会进入到一个立法程序。
主持人:尽管这部法律目前仍在起草阶段,具体的规定和内容不得而知,法律的总体方阵是什么,未来行业协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这方面你是否有所了解呢?
记者:有关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说,这部法律,虽然现在的具体的条目还不能清晰的展现给大家面前,但是整个的方向是大致确定的,应该是彻底的一个民间化和市场化的方向。首先进一步明确立法的主体,来确定法律的地位,也就是说,给这些行业协会一个明确的定位,明确他们的职能,不属于行业协会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和项目,要坚决的排除在外,为行业协会减轻负担。
其次是人事方面独立性,因为我国行业协会最初发展的时候,都与相关的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甚至就是当时下属的一个部门,因此存在限制干部担任领导清比较突出。像这种人事方面,可能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来进一步的进行市场化。
最后是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就是资金的来源、管理、分配要让它科学化、制度化,只有让行业协会走向市场,靠出售服务和信息换取资金,行业协会才能摆脱受制于人的地位。同时还要规范政府的补贴和企业捐赠等等,这样来确保行业协会一个长期健康的发展。这部立法可能从这几个方面会为未来行业协会的发展指出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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