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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和完善考评——就“和谐山西…

来源:山西日报
2009年12月07日04:33
  时间:2009-12-07 03:44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李旺明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和谐办主任

  省委近日作出《关于表彰2008年度和谐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市、区)的决定》,授予6个市、17个县(市、区)“2008年度和谐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市、区)”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和谐山西建设是如何提出的?和谐山西建设的主要抓手是什么?和谐山西建设的考评方案是怎样的?和谐山西建设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12月4日采访了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和谐办主任 李旺明。

  和谐社会是人类共同的美好愿望。作为欠发达省份,和谐山西建设面临的困难更多

  记者:从历史上看,“和谐社会”早就有人提出,您在这方面有何见解?

  李旺明:可以说,“和谐社会”原本是古今中外思想家、政治家普遍追求的一种美好思想。不论是柏拉图的《理想国》还是孔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从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到康有为的《大同书》,都是在描述这个美好的理想社会。他们把这种“和谐社会”描述得丰富多彩、美丽诱人,使我们从他们的著作中得到很大启发,并因此获得丰富的想象空间。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应该把和谐社会看成是一个十全十美而静止不变的社会形态。好像一旦我们把这种社会构建成功,就可以世世代代一劳永逸了。这是古今中外对和谐社会这一概念的误解。而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一方面是高水平的,要求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公平、正义、自由、民主、法制等社会主义要求;另一方面,也是一个摆平对抗、缓和矛盾的过程。但由于我国并不是像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所设想的那样,并没有经过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以,有许多需要在实践中慢慢补课。我们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更是这样。因为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面对的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更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重。

  胡锦涛总书记嘱托和鼓励我们,山西要努力在和谐社会建设上走在前面

  记者:和谐山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脉相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

  李旺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十六大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使“社会更加和谐”的基础上,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2005年初中央举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作了系统阐述;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记者:和谐山西建设是如何提出的?

  李旺明:2005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山西时,嘱托和鼓励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上下工夫,努力在和谐社会建设上走在前面。根据总书记的要求,立足我省实际,在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上,我省提出了要走出欠发达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路子。随后,在接踵召开的省委九届一次全会上,作出《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对推进和谐山西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省委制定考评方案,开展量化考评,是推动和谐山西建设新的重大举措

  记者:和谐山西建设的定位是怎样的?

  李旺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省委始终坚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和谐山西建设,把推进和谐山西建设作为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出“四条路子”、实现“三个跨越”、加快建设新基地新山西的战略选择,作为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巩固和加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维护全省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必然要求,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

  记者:和谐山西建设进入实施阶段后,经历了怎样一个过程?

  李旺明:2007年,省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成立和谐山西建设领导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和谐山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召开和谐山西建设推进会,以实施“五大惠民工程”(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创业就业工程、医疗健康工程、社会保障工程、住房安居工程)、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对推进和谐山西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特别是此间出台的《山西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考评方案(试行)》(晋发[2007]42号),使我省成为全国率先开展和谐社会建设量化考评的省份,对引导和推动市、县两级切实搞好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年上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省委考评方案,扎实推进和谐山西建设的通知》(晋办发电[2008]12号),通过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推动和谐山西建设。2008年下半年及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省委及时作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并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作出了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部署,制定了《关于加快和谐发展重点工作的推进机制》,从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三个方面健全了推进和谐山西建设的工作机制。

  严格考评并运用考评结果,大张旗鼓表彰先进,必将产生极大的激励和鞭策作用

  记者:省委近日作出决定,表彰了和谐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市、区),您怎样看?

  李旺明:省委表彰和谐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市、区),是对和谐社会建设工作考评结果的运用。依据考评结果,对脱颖而出的和谐社会建设先进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这表明了省委对和谐山西建设的高度重视,也证明了这些地方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部署落实得比较好。这对受表彰的市县是巨大的鼓舞,同时对其他市县也将起到鞭策作用,必将促使市、县两级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奋发争先。记者:考评工作是如何组织开展的?

  李旺明:考评工作是严格按照《山西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考评方案(试行)》组织开展的。省委的考评方案对考评的内容、方法和相关部门的考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考评指标的设置根据市、县两级的工作实际有所差别,力求在符合中央关于和谐社会建设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突出省委的工作重点,具有可操作性。

  考评任务由33个省直部门分别承担,省委和谐办负责组织协调。省委领导对考评工作高度重视,张宝顺书记多次过问,并作出重要指示;薛延忠副书记专门召开会议,指导具体部署。承担考评任务的省直部门根据省委考评方案,分别制定了具体的考评办法,落实了考评工作责任。省委和谐办对承担考评任务的省直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上报的考评数据进行了审核、汇总。最后考评结果形成后,又提交省委常委会进行了审定。

  记者:省委对考评结果的运用有哪些具体规定?

  李旺明:关于考评结果的运用,省委考评方案作了三项规定:一是考评结果向全省公布;二是省委对年度考评先进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工作、计划生育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工作,只要有一项排名在后10位的,即使总分排序较前也不予表彰;三是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市、县(市、区)工作的重要参考。

  在此基础上,省委进一步提出,要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把和谐社会建设考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除了这些具体规定外,考评结果运用更多的应该是帮助各级党委、政府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进一步搞好和谐社会建设量化考评,努力走出欠发达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子

  记者:通过实践探索,为进一步搞好考评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今后,我省将如何继续深入开展这项工作?

  李旺明:我省在全国率先对和谐社会建设开展量化考评,无现成经验可借鉴,很难在一开始就形成一个十全十美的考评方案。在总结的基础上,省委决定调整考评内容,并改进考评方法。原考评内容中,“中等收入户比重”对市、县两级不再考评;“外来直接投资增长率”只对市级考评,不再考评到县级。以后,省里只对市级进行考评,对县级的考评由各市组织实施。同时省委要求,市对县的考评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考评方案(试行)》中县级考评指标进行。省委和谐办要加强对全省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省级承担考评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市级对口部门考评工作的督促指导,以保证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考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完善考评方案,健全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年度考评与过程考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考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记者:请您结合考评中掌握的情况,谈一谈市、县两级应当如何结合本地实际,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李旺明:从考评工作的角度来看,考评要有好结果,工作必须做出好成绩;要想在考评中名列全省前茅,各项工作必须走在全省前列,不仅要把某一方面的工作做好,而且要注重各项工作的均衡发展、协调推进。要特别注重做好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工作、计划生育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工作。这些工作之所以实行一票否决,是因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更加密切,产生的影响更大。客观地讲,这次未受表彰的市、县(市、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也做了大量工作,有的在许多方面做得较好或很好,总成绩也靠前,但就是因为某一项工作没有做好而被一票否决。

  当前,面对基础弱、条件差、任务重的情况,我们在工作状态上,要奋发有为、加倍努力,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准备,有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顽强拼搏、人一己百的进取精神;在工作实际中,要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继续大力推进“五大惠民工程”建设,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处理好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把握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内在联系,确保以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动“三个发展”。

  记者:如何让和谐山西建设形成一种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争做贡献的大好局面呢?

  李旺明:和谐山西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无疑应该、也必须起到主导作用,但也离不开各界、各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所以,还要紧紧依靠群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会和谐人人有责、社会和谐人人共享的局面。

  本报记者徐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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