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十起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说明啥?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07日13:23
广东省纪委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省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十起典型案件。通报的典型案例包括: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刘燕文违纪案;深圳市文学学会会长曾培新违纪案;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潮美村副主任兼仙田村民小组负责人邱伟煌贪污扶贫款案等。(2009年12月2日《法制日报》)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直接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我们都知道,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根本保证。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就强调,领导干部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如土地、劳动、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妇女学犁耙的问题,小孩子要读书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看上去琐碎,但对每个群众、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事。毛泽东同志说,只要认真关心群众的这些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我们。
为此,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之一。据了解,近两年来,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纠风部门高度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将其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以部署。而这次通报的十起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则是他们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的新成效。据介绍,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治政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2008年以来,该省查办各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36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1人。这一消息令人振奋,更令人为之思索。
正像广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政府纠风办主任秦通海所说的,虽然各级纠风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辱使命,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要求,认真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和政风行风建设,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但一些部门和行业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政绩观不正确,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工作不负责任,贪图安逸、奢侈浪费,利欲熏心、见利忘义,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我感到,秦通海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点中要害。细想想,每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的纠风工作都有一个安排部署意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什么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纠正呢?我想,这与一些官员的群众观念淡薄有很大关系。这些人想问题时没有把群众放在心里,干事情时没有把群众放在眼里,所以最容易做出损民利已的事情来。
因此,纠风工作必须像广东省这样,咬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放松,更要像秦通海所指出的那样,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纠风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