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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标准出台 超标车定位成难题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8日10:55
  中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40分报道,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说明,表示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消费者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然而,这一说明是否平息消费者和企业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问题的争论?详细情况连线记者汪群均。

  主持人:标准委这份说明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记者:国家标准委6号发布的声明的核心内容是对电动自行车和轻便摩托车做了再次的解释,标准当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设计时速是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重量大于40公斤,而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的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之后的行驶里程不超过25公里。所以,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主持人:这一说明能否平息大家的争议呢?

  记者:显然,这一说明没有能够解答一些消费者的疑惑,比如说北京的消费者王先生买的是最高时速是35公里,重量超过45公斤的电动自行车,所以他不知道自己的车到底算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到底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现在很多的消费者都在疑惑。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超标电动车的身份陷入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超标电动自行车当然不能算作摩托车,无论多重、多快都应该走非机动车道。另一方面超标电动车又因为突破了现行的国家电动自动车标准,有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又不能算是自行车。就这一现象,媒体解读是不统一的,有的说是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有的说电动自行车超标也是非机动车,所以消费者越看越糊涂了。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陆金龙告诉记者,按照他所掌握的情况看,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动自行车有90%以上都是所谓的超标车,业内人士估计,2009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总数将会达到1.2亿辆,据这样的数字来计算,超标车将会在1亿辆以上。所以有专家说,这部分车身份不明确的话,电动自行车就很难管理了。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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