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恋人分手男方要求补偿 女方家门被贴6张讨债书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09年12月08日11:39

  恋人分手男方要补偿 女方家门被贴6张“讨债书”

  小华(化名)与刘勇(化名)是一对相识多年的恋人,2009年10月初,由于感情不和两人分手。11月2日,刘勇找上门来,要求小华支付自己2万元分手补偿费,遭到拒绝后,刘勇竟想出歪招,天天往小华家的防盗门上贴讨债书。

  12月2日11时,记者来到了小华家,刚到门口就看到防盗门上贴着一张白纸,纸上清楚地写着:小华与本人搞对象期间花去2万元后提出分手,赶紧还钱!小华告诉记者,这张讨债书是今天早上新贴上去的,昨天贴的已经撕下来了。加先前撕毁的16张,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刘勇往小华家门上总共贴了26张这样的讨债书。

  提起事发经过,小华对记者说:“我和刘勇是中专同学,相恋也已经有4年了,由于毕业后刘勇一直好逸恶劳,不出去工作,整天呆在家里,我便与其分手。结果刘勇却对此不依不饶,要我偿还与他找对象期间的花费,共计2万元。遭到拒绝后,他便开始往我家门上贴讨债书,每天下班回来都能看到,邻居们也因此对我指指点点,刘勇这样做简直太过分了。”

  12月3日11时,记者几经周折见到了刘勇。他对记者说:“我和小华处对象期间,没少给她花钱,4年来,最少也花了2万元。我每天往她家门上贴讨债书,只是催她还钱,并没有恶意。”

  针对此情况,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元信律师事务所的梁炜律师。梁炜律师对记者说:“恋爱期间,一方自愿给付对方财物的,如衣服、首饰等,一般按赠与处理,受赠方有权获得相关赠与的财物,一般不用返还。”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当日,小华与刘勇见面,刘勇表示不会再往小华家门上贴讨债书,自己也会理性地去看待他和小华之间的情感问题。

  (新华 呼和浩特晚报 赵洁)

责任编辑:lianzhang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