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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媳妇丧夫后被撵出家门 母女住楼道过夜(图)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0月23日06:11
阿清带着4岁女儿有房不能住,她展示结婚证,并说不明白公婆房产为何没有丈夫的份。信息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
  阿清带着4岁女儿有房不能住,她展示结婚证,并说不明白公婆房产为何没有丈夫的份。信息时报记者 朱元斌 摄

  外来媳妇丧夫后被撵出家门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配吉) 虽然家里有8套房子,但全部在早已去世的公婆名下,更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去世之后,母女俩会被赶出大门,借居走廊……这样不幸遭遇却发生在“外来媳妇”阿清及其4岁女儿身上,无奈之下两度爬楼欲轻生。昨天,阿清所在街道居委会负责人表示,他们正协助阿清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惊心:母女俩爬楼顶欲跳

  “一对母女在9层楼顶要往下跳,孩子今年才4岁!”前天下午4时多,在大沙头东船上街38号楼,不少街坊仰头望着楼顶。记者接报后赶到现场,发现母女俩已经被警方解救下来,救护车、消防车陆续撤离。

  小区保安说,爬楼女子约30岁,小女孩约4岁,老家是湖北武汉郊区农村。街坊麦先生说,白云街派出所警员接报后,在楼顶发现天台上还有一名小女孩在上面哭泣,情况紧急。此时,小女孩拉着母亲的脚拼命哭,民警迅速将坐在高处女子连抱带拉救下。“当时真是好险!”街坊们心有余悸。

  “她是住宅区的外来媳妇,嫁给一名叫阿全的广州人,丈夫前年因病过世,夫家最近把母女俩赶出家门,她看着女儿无依无靠,一时冲动想轻生。”麦先生说,该女子20日试图爬上他所住的高楼,被街坊及小区保安、民警极力劝阻才罢休,想不到第二天又爬到楼顶。

  无情:夫家姑妈赶她出门

  小区治安员告诉记者,前几天,小女孩和母亲被夫家兄弟姐妹拒之门外,他们看到母女俩露宿在另一栋楼走廊上,情景十分可怜。

  在热心街坊帮忙下,记者见到母女俩,阿清面色苍白,看上去很疲惫,小女儿躺在母亲怀里睡得很香。“我们早上吃了碗粉,现在还不饿。”母亲告诉记者,她叫阿清,28岁,这几天和女儿都是在小区楼道内过夜,自己铺了几块木板当作栖身之所。前晚,从西安嫁过来的嫂子路过只是远远看着,默默离开,仅仅这样她心里仍然感到温暖。

  阿清用一口流利的广州话告诉记者,她几年前从湖北到广州打工,通过朋友介绍与阿全结识并结婚,当时还在湖北家乡摆酒请客,以为从此过上幸福生活。丈夫阿全是潮汕人,曾经在广州高弟街等地做服装批发生意,生意很好。2007年,丈夫因病去世,夫家共有六兄弟姐妹,丈夫是洪家最小儿子。原本阿清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伯对面404房,后来按照家族兄长姐姐们的安排,将404房出租,搬到姑妈的一套房子住,还让阿清辞工在家照顾小孩,靠404房租金为生。

  困惑:房产为何无丈夫份

  “想不到丈夫去世后,姑妈发出逐客令,我不能在姑妈家住下去,想返回404房居住也受到阻拦。”说到这里,阿清痛哭流涕。她说,夫家三兄弟和姐姐,共有8套房子,尽管房产证均是公婆名下,但公婆已去世,她认为房子应有阿全的一份,母女俩应该有权继续居住。

  她说,小女儿名叫宛平,今年已经4岁半,一直与姑妈住。前不久,姑妈通知她带孩子回湖北娘家,拒绝让母女俩继续居住。小女儿本来在幼儿园读书,现在也中断,这两天幼儿园老师几次打电话询问小孩为什么不去上学。阿清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眼泪直流。

  说起爬楼轻生,阿清很后悔,“当时坐在高高天台边往下看,想起来现在还后怕,女儿还拉着我的脚拼命哭,真对不起她。现在清醒过来,还是考虑将小孩带回娘家让外婆暂时抚养,我打算返回广州找份工作安定下来。”

  记者看到时,小宛平醒来后笑着,显得很活泼,但头发凌乱、脸面衣着污迹斑斑。“妈妈,姑妈对我们不好,也不能再爬楼了!”小宛平吃着刚花1元钱买来的小饼干说。

  大伯二伯:做不了主,要协调

  记者想看看她原来住的房屋,小女孩听说要上姑妈家,蹦蹦跳跳上了四楼按门铃,大声叫“表哥”,但房内没人回应。记者与母女俩又到5楼一套房子门口,开门的是洪家(阿清丈夫阿全的)二哥。他说,他和弟弟阿全之前很少来往,弟弟婚事听说家人当时不是很赞同。现在,尽管兄弟几个有8套房,但在父母名下,能否让阿清住需要家庭内部协商。

  家住在小区某栋楼403房是小女孩的大伯。他说,“阿清丈夫是我弟弟阿全,他生前有过吸毒行为,家里替他付了不少钱,还给他们在弟媳妇娘家乡下买房。现在,我们家庭在广州尽管有8间房子,但是父母名下的物业,兄弟姐妹之间如何处理难以说清,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居委会:正帮助阿清寻求法援

  对于阿清的遭遇,大沙头东船上街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何书记说,阿清与姑妈的纠纷,居委作为基层单位已与白云派出所、司法部门一道多次调解,“我们认为,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介绍,居委会已向阿清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机构及电话,也要求洪家姑妈提供小孩及其母亲吃住等费用,并获得前者答应。居委会还将尽量安排双方会面,再次协商,希望在寻求法律途径前能解决问题。

  在小区所在的物管广州市华侨物业发展公司侨海苑管理部,工作人员提供给记者看到今年房屋管理费的登记表上,记者看到,“303”、“404”两套房缴费人均为“洪锦全”。阿清说,洪家是以丈夫名字缴纳管理费,其生前一家三口住在404房,目前全部出租。

  阿清说,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法律援助人士也告知她办理的程序,她将按照律师引导进行诉讼。最后,她还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轻生的傻事,现在街坊和居委会提供热心帮助,她觉得应自立自强,“女儿近3个月没上幼儿园,我打算通过法律维权的同时先找份工,曾经做过收银员、电器售货员,应该可以尽快上岗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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