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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女婴家属状告医院索赔11万元 法院已受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8日19:18
  中广网西安12月8日消息(记者姚亚维吴伟)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7分报道,西安交大一附院新生女婴被拐骗事件今天有了新进展。女婴家属今天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医院侵权并要求赔偿11万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11月21日凌晨,一名女子假扮护士溜入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住院部,以检查为由骗取刚刚生下女儿的陕西蓝田县产妇张兰芳及亲属信任,将其新生女婴拐骗抱走。经过陕西警方连续多日侦破,11月30日下午18时许,在广东警方积极的配合下,嫌疑人葛倩茹在广东被抓获归案,被拐女婴也已安全解救。

  今天(8日)上午,被拐骗女婴严安哲的父亲严小红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原告代理律师吴涛介绍,西安交大一附院在“11.21”拐骗新生儿案件中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主张西安交大一附院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1万元左右。

  吴涛:包含三部分:第一,小孩和她母亲的治疗费;第二,严小红的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小孩和她母亲的陪护费;第三,3个人的精神赔偿费,一共是9万元。

  经依法审查后,法院工作人员确认正式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此案后,一审最晚应在6个月的法律期限内作出判决;如果以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则最晚应在3个月的法律期限内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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