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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交20%物业费是否劫贫济富(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09日08:37
  中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8分报道,石家庄市新出台《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房子空置三个月以上只交20%物业费。有人为这一规定拍手叫好,有人却强烈反对,甚至有人说这是“劫贫济富”的一项政策。关注今天的《新闻正反方》。

  
资料图(图片来源:人民网)

  
  正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赵九骁

  反方: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 朱煦

  争论一:房子空着,物业费却一分不能少,是不是霸王条款?

  正方:赵九骁

  我认为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多少服务,就应该交相应的物业费。同样,如果说业主并没有入住,并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而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是不公平的。可以这样设想,如果业主没有入住这个小区,不会产生垃圾清运费也不会产生车辆看管费,其实是大大减少物业人员的工作量,理所应当减免物业费。

  反方:朱煦

  这毫无疑问不是霸王条款,而是一条非常公平合理的条款。因为物业是整体提供,不可能说你不住,电梯到你们家就不走了;扫地扫到你们家这儿就不扫了。如果你不住,只是你放弃了这样的物业服务,而不等于你不应该为整体服务分担。因此空置也好,居住也好,对于社区物业费的交纳,应该是所有业主共担,而不能分割处理。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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