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证券巨贪杨彦明被执行死刑(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09年12月09日09:30

  本报综合讯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命令,北京市一中院在8日上午对证券巨贪杨彦明执行了死刑,但6500万元赃款却仍下落不明。

  上午9时,杨彦明着灰色上衣、蓝色裤子,赤脚穿着一双布鞋,被法警押到法官面前。他面带微笑,表情平静,回答问题时声音清晰。法官问他:“你犯了什么罪,被判什么刑?”他说:“我犯了贪污罪,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死刑判决。”停顿了一下,他继续说:“这个事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我不自杀,可能领导还发现不了这几千万元的事,就是自杀才把事情败露了。”后悔“自杀”,成为他的临终感悟。

  这个年仅51岁的证券界强人,5年来历经一审死刑、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再判死刑、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始终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其能否免除一死,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他之所以能引起公众关注,缘于6500万的赃款下落不明。临刑前,他仍未把这个谜团解开。

  杨彦明一不赌博,这和其律师“贪官的赃款下落不明大部分是赌输了”的经验大相径庭;二不挥霍,他的爱好只是喝两口白酒,吃碗面条。但是,6500万元赃款就是无影无踪,调查人员查遍了他所有的亲属关系和交易记录,却没有发现问题。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