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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显明谈执法者自身廉洁:香港廉政公署受监察制衡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09日10:13
  人民网香港12月9日电 (记者刘锋 吕冰 郭亚飞苏瑞李海元)“廉署请喝咖啡”早已成为口口相传的反腐佳话。既然廉政公署令人闻风丧胆,其工作人员又如何保持自身的廉洁与公正呢?昨天上午,香港廉政公署廉政专员汤显明在接受人民网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廉署是根据法律规定执行其反贪职责及相关权力的,但同时也受到严谨的监察和制衡。

  汤显明说,贪污罪行通常是秘密进行,有时更没有明显的受害人,所以搜证格外困难,因此,廉署获得立法机关赋予一定的调查权力,以有效打击贪污。经过多次总结后,现时的法律在容许廉署运用调查权力时,同时要受法院监督。比方说,如果必须申请搜查令,索取嫌疑人的财产资料、或冻结疑犯资产等,均须向法院申请,由法官审批。过去几年的民意调查显示,认为廉署权力适当的被访者占七成以上。

  此外,廉署虽然权力大,但是工作也要受监察。廉署的各项工作由多个独立咨询委员会严密监察,委员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并向他负责。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及小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分别监察廉署调查、防贪、小区教育工作和整体资源运作及反贪政策。另外,“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则负责审查市民对廉政公署或该署人员所作的投诉、监察处理投诉的工作及建议廉政专员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此外,立法会及传媒也对廉署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监察作用。

  廉署对员工操守要求严谨,内部纪律严明,自成立以来,已设有一个内部调查及监察组,监察廉署人员的操守,并负责调查有关员工涉嫌贪污或违反纪律的个案,并将结果提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审议。过去每年收到有关廉署人员的投诉不多,约十多宗,其中只有小部分证实成立﹝每年约一至两宗个案成立﹞。汤显明举例说,数年前,曾有一名高级调查主任因为佯称生病欺骗假期,被内部调查组查出,并将她带上法庭,被法院判处入狱。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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