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扎伤教务处长案开审 辩称带刀是为自残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10日15:11
因两次考试不合格被勒令退学,大三学生持刀将所在学院教务处处长扎伤,之后跳下过街天桥,想要自杀,结果受伤。今天上午,21岁的北京工业大学学生李琦龙被检方指控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北工大的代理人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其认为李琦龙已涉嫌故意杀人。
学生持刀扎伤教务处长
李琦龙被捕前是北京工业大学环能学院制冷专业06级学生。正式开庭前,法官告诉李琦龙,其家属已经赔偿了被他扎伤的学院教务处处长徐某经济损失8万元。
根据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16日15时许,李琦龙在本市朝阳区北京工业大学西区环境化学楼教务处办公室内,因退学事宜持刀将该院47岁的教务处处长徐某扎伤,经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今天法庭上,李琦龙对此表示认可。
老师称被告学习不好不认真
北工大的证据材料显示,李琦龙大一第二学期因学科通过率只有40%,受到了学校的试读警告。大二的时候,李琦龙重修学分,通过率却只有20%。根据学校规定,试读考试通过率不足50%,就要被勒令退学。
根据受害人徐老师的证言,李琦龙在学校学习不好,也不认真。事发当天,李琦龙在说了句“对不起徐老师,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之后,便掏出了刀。
据李琦龙说,大二下半学期,他因为实习太忙了,错过了补考报名的时间。他去找徐老师,徐老师虽然态度和蔼,但是表示他也办不了,让他去找校教务处。他又去找校教务处,但没成功。后来他妈找到学校,最后还是徐老师帮助他解决了问题。
事发当天,李琦龙去找徐老师希望再给他一次补考的机会,说的过程中情绪失控。“他又让我去找校教务处,我觉得被愚弄了。”李琦龙认为,上次补考的事证明徐老师有能力帮他,可这次却又让他去找校教务处。于是,李琦龙一气之下在徐老师肚子、后背、肩胛处各扎了一刀。“我想把老师扎伤,这样才解气。”
扎完人后,李琦龙感到很害怕、很恐惧,便想到要自杀。待其他老师赶到,李琦龙跑下楼,径直跑到校外的过街天桥上,从约4米高的天桥上纵身跳下。因为跳桥李琦龙受伤。出院后,李琦龙主动投案。
李母当天上午找过老师
据李琦龙的母亲称,当天上午,她去学校找过徐老师,求他给孩子一个补考的机会。一开始徐老师态度还挺好,但在打开电脑看了李琦龙的情况后就翻了脸,说李琦龙不能上学,必须退学。李母说,她回去跟李琦龙吵了一架,说“徐老师说了你上课睡觉”等等,并将学校让他退学的事告诉了李琦龙。没想到当天下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
受害人代理人认为故意杀人
公诉人认为,李琦龙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一错再错,持刀将教务处处长扎伤,涉嫌犯有故意伤害罪。李琦龙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因其心智不成熟,法制观念淡薄所致。
上午,徐老师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在庭审尾声表示,他们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代理人称,他们找法律专家进行过论证,认为李琦龙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有准备,有预谋,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且每一刀都是致命的,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徐老师代理人庭后告诉记者,他既代表徐老师,也代表校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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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对话
检察官:你那天为什么去找徐老师?
李琦龙:我找老师商量让我退学的事,因为我学分不够,想让他再给我一次补考的机会。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带刀?
李琦龙:我想自残,博取老师同情。
检察官:为什么要自残?
李琦龙:因为之前我妈也找过老师,但是没有成功,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本报记者 张蕾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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