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举行研讨会 反对家庭暴力有望立法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11日11:43
中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记者刘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10分报道,记者日前在全国妇联反对家庭暴力立法培训研讨会上了解到,由全国妇联组织专家草拟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建议稿已经出炉。待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和完善之后,有望进入立法程序,从而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维权提供法律保障。
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介绍,目前我国家庭暴力投诉仍然是呈增长态势,恶性家庭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根据抽样调查显示,家庭暴力在普通人群中的发生率为34.7%。所以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是非常必要的。
在2001年修改的《婚姻法》和2005年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当中先后也是把家庭暴力写进法律,明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国家责任,规定了要对受害妇女提供救助。但是对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对受暴者的救助效果还并不明显。
这次由这些专家草拟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的建议稿中涉及到很多内容,其中有许多亮点,例如究竟什么是家庭暴力?许多人可能说家庭暴力就是打老婆,还有人甚至认为,就算老公打老婆也不过是家务事,用不着大惊小怪。
在这次研讨会上,家庭暴力的界定被大家讨论,在全国妇联立法的建议稿中,家庭暴力中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三代以内或旁系血亲或旁系姻亲,以及长期共同生活或曾经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关系人。所以一般老人、妇女、儿童是容易受到家庭暴力的对象。
在建议稿中将“婚内强奸”也纳入到家庭暴力的范畴,建议稿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造成身体和精神等方面的损害的行为。内容中还包括人身保护,48小时内裁定建议,由否认施暴者举证以及对受害者进行全程保护。
目前《预防和制定家庭暴力法》还只是建议稿阶段,有专家表示,反对暴力法的必要性非常强,也指出家庭暴力是很复杂的问题,立法当然也应该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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