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李丽辉)为保证2010年春季开学后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中央财政近日预拨了2010年春季学期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156.6亿元。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06年开始实施这项改革以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300元/年,初中生均5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350元/年,初中生均550元/年。
财政部要求各地本着向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尽快分解下达补助资金预算,合理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时拨付资金,满足学校正常运转需要。同时,加强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