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东《委托书》 女老板“转租”房被刑拘
将租的铺面“转租”给别人,虽然未经房东同意,但装修老板刘女士依然觉得自己正大光明。直到12月9日她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后,她才恍然大悟:“遭了,我非法转租犯法了。”
昨日,成华公安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公布这起“转租”引发的诈骗案。
租下两层铺面后她贴出出租告示
今年5月8日,成都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板刘女士以每平方米130元的价格,租下了位于建设路1号“金域蓝湾”小区一间临街铺面,铺面分上下两层,共390余平方米。刘女士和老板签下了租期3年的合约,刘支付了半年的租金。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租半年一付,如要续租,需提前一个月缴清下个周期的房租,《合同》里注明,刘女士不得私自将铺面转租。
10月8日,眼看缴下半年房租的日子到了,可刘女士的资金周转却陷入了困境。她有了将楼下的铺面转租出去贴补房租的念头。她在铺面门上张贴了门面出租的广告。10月20日,一家置业公司的员工帅某循广告找到了她。5天后,刘女士以每平方米160元的价格,将楼下这间面积150平方米的铺面成功出租,租期5年,并收下了置业公司支付的1万元定金。次日,为取得置业公司的信任,刘女士又将一张写有铺面业主赖某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传真给置业公
司,上面明确写着,由刘女士代为出租铺面并收取租金。10月27日,置业公司将15.4万元房租经银行转账,到了刘的账户上。
伪造房东授权书租房子女老板被刑拘
置业公司没想到《授权委托书》是假的,刘也未将11月8日以后的房租支付给房东,她玩起了人间蒸发。置业公司报警后,警方于12月9日将东躲西藏的刘女士抓获。刘交代,她根本不知道转租违法,只是为了让对方相信从而将铺面转租出去,不得已伪造了证件。转租来的16万多元,早已挪作他用。目前,涉嫌诈骗的刘女士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在合同载明不得转租且未经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租”或“分租”房屋,已涉嫌违约;如果为了“转租”房屋伪造证件,更涉嫌诈骗罪,可被处以刑罚。警方同时提醒租房者,为避免遭遇非法“二手房东”,租房市民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验明证件原件,到物管公司咨询房东信息,并在物管公司做好登记备查。
成华公宣记者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