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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治“突击花钱”须寄望于《预算法》修改

来源:东方早报
2009年12月14日18:35

  早报特约评论员 刘涛

  根据2009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报告,我国全年应完成财政支出76235亿元。然而,财政部近日披露:1-11月全国累计财政支出56235.97亿元,进度仅完成73.8%。这也就意味着,在今年最后一个月时间里,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将不得不绞尽脑汁,“突击”将2万亿元花出去。

  既然是政府部门突击花钱,那自然就谈不上有多少效率。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当然,正如一些媒体指出的,“突击花钱”背后的原因也很复杂,其中既有预算资金拨付的滞后,也有财政部门为应对临时性需要预留的追加经费。但这些解释无论怎么看,都有浮于表面之嫌。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加上税收征管措施的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增速直线上升;但另一方面,财政支出仍停留在计划经济的粗放式管理阶段,造成了效率漏出和福利损失。这一“紧”一“松”之间,或许部分解释了中国经济增长模式为何始终无法从投资驱动向居民消费驱动顺利转型。

  许多人难以理解的是,年底“突击花钱”并非今年才有之怪现象,为何就一直得不到有效抑制呢?例如,早在2007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便提出了“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防止铺张浪费,防止年底突击花钱”;而2008年8月财政部更是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预算执行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应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厉行节约的理念”,严肃财经纪律,防止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和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

  但遗憾的是,尽管年年防,却依然无法避免年年出现年底“突击花钱”,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中国式灰色幽默。显然,如果不去正本清源、去思考问题背后更为普遍、更一般化的原因,我们就没有办法找到治本之道。

  从经济学思维出发,所有经济个体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在某种制度约束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产物。例如,与关心财政支出的质量相比较,财政收支的快速增长才是真正让财政部门上心的事,因为这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增长,是一种可以被称之为“政绩”的东西;而对于预算单位来说,既然今年花得越多,明年就可以申请到越多拨款,那么何苦要跟自己过不去呢?——众所周知,节约的唯一后果只能是明年本单位预算大幅降低。

  因此,将板子打在财政部门或预算申请单位身上固然快意,但也有失公允,更不能解决问题。说到底,还是应当反思一下我国现有财政预算编制模式存在的若干弊病:

  首先,我国预算编制主体较为单一,基本是财政部门一支笔,缺乏监督和透明度;更为严重的是,财政部门不仅要负责预算编制,同时还负责预算支出的执行,这样,执行的公平性和效率也无从保证。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双重身份现象在发达国家则很少看到。

  其次,就预算编制方法来看,我国财政部门多年来一直沿用“基数加增长”的拍脑袋决策办法,只需在预算单位草案的基础上略作删砍便可完成财政总预算的“编制”工作,而无需费时费力去较那个真儿。这种预算模式必然导致的一个结果便是,对于那些吃财政饭的单位来说,为了尽可能多地扩充下年度预算,往往会故意将预算报得很高,这样即便被砍去了一点点,仍足以保证预算支出“只上不下、只增不减”。

  最后,客观来说,预算周期设置不合理也是导致年底“突击花钱”的重要原因。欧美国家预算编制工作往往是提前一年就开始,而我国则只有短短三四个月来完成,并且常常是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还处在编制和审批中,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上半年无钱可用,下半年钱多得没处花”的尴尬局面。

  显然,如果不对《预算法》相关内容做出调整,财政部门一味寄希望于预算单位“牢固树立依法理财和厉行节约的理念”,靠“自觉性”来约束其日益膨胀的胃口,似乎过于天真和理想化。

  (作者系宏观经济分析师)

责任编辑: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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