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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称广州恩宁路改造规划不能偷偷摸摸进行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09年12月15日02:48
《房屋拆迁进度表》清晰表明宝庆新南约10号楼和12号楼予以保留。

被保留下来的宝庆新南约10号楼和12号楼,曾被列为必拆建筑。

恩宁路改造规划仍未出台,居民们望着成堆的废墟说,不知今后这里要建成什么样。

  恩宁路改造规划不能偷偷摸摸进行  

  ■新快报记者 陈文 何姗 摄影 陈文

  记者求证

  荔湾区宣传部 目前没有更新内容可提供

  居民潘先生说他曾询问工作人员:“为什么又不拆了?房子符合哪些条件能保留?”现场人员却未解答,只是说:“你们问文化局去吧。”新快报记者也问拆迁督导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有些房子怎么不拆了?而工作人员则警惕地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当记者说明身份后,该工作人员说:“我们有纪律,记者采访请联系区宣传部吧。”但记者按此要求联系宣传部提出采访要求后并未获得批准,因为“目前没有什么更新的内容可以提供”。

  在多宝坊新街一号“拆迁督导办公室”墙上悬挂的《房屋拆迁进度表》列出的房屋序列号,新快报记者大致数了一下有1900多套房子。由于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希望提供《房屋拆迁进度表》,所以我们难以得到拆迁方面的准确数据。但事实上,这次的恩宁路拆迁调整、变更中,什么房子要拆掉,什么房子要保留,具体的依据是什么?目前没有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的答案。

  文化局 建议保留房屋未被保留

  11月21日,新快报记者为此向荔湾区文化局询问,对方工作人员感到很困惑:“怎么把我们也扯进去了。最好由区委宣传部回答吧。”

  新快报记者在广州市文化局了解到,实际上,早在2007年的8月,广州市文化局属下的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就精心编制出了一个《恩宁路改造项目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方案》(下称《保护方案》),供恩宁路改造项目参考。

  市文化局文物处刘晓明处长表示,这个方案是一个仅供他们参考的方案,文化局的建议对恩宁路改造项目并没有约束力。我们认为要保护,人家不按照这个做我们也没办法。

  例如,《保护方案》中建议对吉祥坊A类建筑36号予以保护。记者在多宝坊新街一号的拆迁办公室里看到的《房屋拆迁进度表》中显示,他们只对36号中一个52.46平方米的房子注明保留,而另外一间86.64平方米的没有注明保留。

  《保护方案》建议,对吉祥坊B类建筑中的47号建筑(253.15平方米)、47—1号建筑(11套房屋共计244.08平方米),建议保留历史建筑和石板路,但在《房屋拆迁进度表》中用红字刺眼地显示“已拆卸”。新快报记者赶到此地一看,确实已经拆得只剩下废墟了。《保护方案》还提出要对吉祥坊A类建筑52号予以保护。但在《房屋拆迁进度表》中,52号的两间房屋均无注明“保留”或“不拆”。

  市文化局同时在另一份名为《恩宁路调查中建议保护的建筑》的报告中说得也很“客气”:“这是我局为规划部门提供的参考意见,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具体情况以规划部门编制完成的保护建设规划为准。”

  市规划局专家 恩宁路改造规划并未完成在不断完善

  恩宁路拆迁反反复复,到底其改造规划是否最后确定?改造规划是怎样的?

  早在2007年4月23日,荔湾区长周亚伟就对媒体表示,现正在抓紧编制旧城区危破房改造规划。这个规划要全面覆盖需实施危破房改造的老城区范围,使荔湾区的旧城改造工作做到有长期计划、有中期规划、有短期的项目安排,有条不紊地推进恩宁路改造。

  到了2007年8月,又传出广州市拟采用国际竞赛的方式为恩宁路寻求最佳“整体规划”方案的消息,华南理工大学的几位教授为此还提出了几大极具创意的设想。媒体对此炒得也很热闹。

  2008年7月16日,荔湾区政协组织部分区政协常委、政协委员就区委、区政府32条惠民措施中“恩宁路危破房改造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视察。尽管当时恩宁路改造的整体规划也没有确定,但政协委员们希望该项目能借鉴“先进的经验做法,畅通信息渠道”,其调研报告说:“恩宁路的拆迁要对地块的规划、补偿标准、安置房源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使动迁家喻户晓。”

  近日,广州市规划局的专家对新快报记者明确表示:“恩宁路的改造规划还没有最后完成,目前正由荔湾区规划部门编制和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同时解释说:“在对恩宁路改造的持续不断的调查中,一旦发现一些仍具历史价值、有保留必要的建筑,政府就会予以保留。要允许犯错误,也要允许改正错误。签了合同领取补偿后,这些房子就属于国家的了,政府可以决定拆还是不拆,对这些搬空了的房子作出其他安排也是可以的。”

  中山大学魏清泉教授是恩宁路改造项目聘请的四位专家之一。“很多房子过去说拆现在又保留了,据我所知是因为规划又有了新调整。”他证实说,“恩宁路的规划前后做过三四个,到底用哪一个,要怎么完善,我想将来一定会向社会公布,也肯定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和进行听证的。”

  政府人员 除历史建筑外新且可利用的不拆

  吉祥坊的居民蔡先生认为:“就是因为恩宁路的规划没有及时出来,才导致今天说拆、明天说留的局面,搞得街坊的意见也很大。特别是有些房子已经搬空啦,又说要保留,可我们的房子好好的,人还没搬走却一定要拆。”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解释说,对于那些人去楼空却又决定不拆除的房子,“这是规划的调整,除了明确文物建筑不拆外,还有几类房子不拆:一是有代表性的建筑、有岭南特色的建筑不拆;二是结构比较新、尚可利用的建筑也不拆”。

  拆迁延期的另一种解释

  事实上,除了恩宁路改造“整体规划”迟迟未定,在拆迁中遇到的人为阻力也是拆迁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的原因之一。

  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指出:“拆迁工作按照实际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助于整个改造项目的完善和推进。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有这种情况,就是一些居民要价实在太高了,政府实在难以承受,但又不希望采取激烈的方式,如去仲裁、上法庭,还要申请强制执行,不但周期太长,而且这么做下来得不偿失,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只好先放下来不拆了。”

  他表示,“实际上,政府充分考虑了居民们的情况和感受,尽量在附近安排房源予以安置。按照政策,这个项目不回迁,所以我们叫就近安置,如在逢源路安排了一些房子,有些去了党恩街。对于那些实在不愿意走的居民就只好先这么悬着。这里还有几种情况导致没办法立即拆迁:一是给了就近的房子,可还是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搬走的;二是已经签了协议,也不愿搬走的;三是没有签订协议,则更不愿搬走的。”

  “但从大局考虑,从广州的旧城危旧房屋改造着眼,还是应该尽快配合,你们去看看现场,那些房子确实太破旧了太危险了。”他说。

  呼声

  公开规划过程听取公众意见

  就恩宁路改造项目而言,不仅其详尽规划迟迟未定,拆迁变更乃至延期也未能广泛告知公众,公众知情权似乎并未获得足够的重视,从恩宁路居民的不断抱怨声中就可窥见一斑。

  简单而言,恩宁路居民渴望知道规划详情,无非就是希望知道自己被拆迁后的土地到底用来做了什么,由此可以对比出他们目前所获得的补偿是否合理。这是最简单的要求,还没有涉及到公众参与规划制定这样的深度与广度。

  让公众知情甚至参与规划,不仅是社会公平的需要和化解矛盾的良方,也是经济发展和城市提高竞争力的需要,这在发达国家早就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立。

  但遗憾的是,新南约10、12号楼的去留调整,不仅当地居民都不甚了解,就算是2009年7月30日恩宁路改造项目聘请的仅有的四位旧城改造专家顾问团成员之一的汤国华也表示浑然不知。

  聘请专家做顾问是荔湾区政府在旧城改造中“借用外脑,推动恩宁路的旧城改造工作”的一项积极举措。“7月30日发了聘书,让媒体宣传报道之后,他们就从来没找过我们。”广州大学教授汤国华博士说:“他们想怎么做还是怎么做,我们很担心,一些建筑还是保不住了。”

  他说:“恩宁路的改造,规划要尽早公开,放到阳光下进行,要拆哪些建筑,要保留哪些建筑,你到底要改成什么样子,应该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该论证的就论证,该听证的就听证,不能什么都偷偷摸摸地进行。”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民法委主任、国家一级律师詹礼愿博士说,居民的这个诉求有其合理性。因为确定一个项目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要看其详尽的规划而不是叫什么名称,旧城和危房改造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属于公共利益。

  恩宁路建设改造要公开整个规划过程,让公众积极参与,不但符合规划法的要求,也有利于规划的尽快出台和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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