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政策渐明 2010年部分城市或试行物业税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5日09:00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到上周明确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再到本次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明年楼市政策的面目逐渐清晰。针对楼市实际和变化提出针对性和灵活性的办法,将是2010年楼市调控的主调。
【政策针对性和灵活性】
各地将被允许出台符合当地情况政策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由于房价的快速上涨,自住型需求逐渐被排除在外,投资型甚至是投机型需求成为市场的主导。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调查报告显示,北京、上海、深圳三地二手房市场上的非自住买家均已远远超过五成。美联物业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这一数据说明在目前市场风险比较大。大量的投资需求,使得市场炒作气氛浓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房价上涨过快。
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会议出台多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会议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这延续了“国13条”中明确的地方政府对稳定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同时,各地政府也将被允许出台一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多套购房或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
昨日的会议还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中原地产的胡广东表示,虽然当中大部分都是“老生常谈”,但应该注意的是,此前“打击投资性购房”的表述已经变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而“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则涉及到二套房贷优惠政策,“当然,首套和符合条件的改善性购房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认为,差别化的信贷政策针对的还是市场中的投资投机行为。一方面要保护改善性需求,那二套房贷优惠就不可能一下子收紧;但另一方面,市场中存在的多套购房行为,他们享受了优惠,却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房价。因此运用金融手段,对这部分购房行为进行区别对待,提高首付比例和利率上浮,比如,利率上浮10%或20%,将是行之有效的手段。
【多种手段调控楼市】
下一步可能涉及物业税
胡广东指出,2010年楼市政策调整的面目已经逐渐清晰起来:以稳为主,略有调整,略有收紧,区别对待。政策将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而有关部门将对会议精神细化,如差别化信贷政策究竟如何区别改善性需求等等,也可能根据市场新的变化出台相应的政策。
他认为,会议谈到“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二手房营业税政策刚刚已经调整了,调息也在预料之内,那下一步可能会涉及的就会是物业税,“明年,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可能会在部分城市试行。”南方日报记者卢轶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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