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制度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15日15:13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指出,做好任前核查工作,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这对于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笔者以为,要健全机制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人用人,建立“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用人机制,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多数人在“赛场”上选人,公开透明,扩大了选人用人中的民主,“带病”的人被提拔上岗的可能性必将大大降低,更能防止个别领导搞“一言堂”,凭借权力“力排众议”违规提拔干部的行为,也能将那些挖空心思找门子、拉关系、跑官要官的人拒之门外。
其次,建立选人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选人用人失察,选人的人,管人的人难辞其咎。三国时期,诸葛亮用错马谡,失街亭,自贬三级,值得借鉴。要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旦发现用人失察或违反用人原则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拍板谁负责”,这样才能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第三,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监督是关键。要将监督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给选人的人戴上“紧箍”,做到全程跟踪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原则、程序选人用人,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让选人用人在科学周密的程序和制度面前不能专权。在推荐、考察、酝酿、决策等选人用人关键环节上健全完善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机制,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要确保选人用人信息公开透明,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让“带病”的人入不了围,上不了岗。(陶延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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