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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电自”新标准应同步出台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2月16日17:40
  已执行10年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最新修订方案计划,将于近期递交国家标准委。据了解,自申请暂缓实施电摩新国标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也加快了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修订。12月11日,国家标准委曾以专家作答的方式重申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标准规定。然而,国内一些专家对电摩新国标的可行性进行了质疑,电动自行车行业期待着在最后生死关头扭转乾坤(12月14日《成都晚报》)。

  电动摩托车新国家标准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而自行车行业的反弹尤为强烈。还有十几天“电摩”新国标就要施行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却在拟定“电自”的新国标,并要求暂缓执行“电摩”新国标;更麻烦的是,自行车行业修订的“电自”新国标与已经公布的“电摩”新国标肯定存在冲突,比如,“电摩”新标准规定:时速20公里和重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车属于摩托车的范围,而自行车协会却想把这两大核心指标分别提高到30公里和60公斤左右——这该如何是好呢?

  摩托车行业当然不想收缩自己的“势力范围”,而自行车行业却想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显而易见,“电自”与“电摩”之间的争议实际上就是利益之争。那么,两种主张中哪一种比较合理呢?国家标准委到底应该如何裁决?具体的时速或重量等标准姑且不论,国标委的做法至少在程序上是值得商榷的——

  “电摩”新国标的出台失之草率。电动车标准的界定不仅关系到摩托车和自行车生产厂商的利益,也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电摩”国标的制定或修订应该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在遭到广泛的质疑之后,国标委声明称,“电摩”新国标“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为什么只征求“摩托车分会”的意见而不征求“自行车分会”的意见?消费者的意见也不值得听一听吗?

  “电摩”新国标不应该独自修订。“电摩”和“电自”都是两轮的电动车,二者处于同一个整体之中,这就如同切割一块蛋糕,这一半儿多一点儿就意味着那一半儿少一点儿,也就是说,确定“电摩”的时速和重量等标准,实际上也是在确定“电自”的标准。因此,在制定或修订这些标准的时候应该统筹考虑、同步出台——要么在制定或修订“电摩”标准的同时也制定或修订“电自”标准,要么制定一部统一的两轮电动车标准并在同一个大框架内对“电摩”和“电自”进行界定。

  诚然,早在10年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就已发布施行,“时速20公里”和“重量40公斤”就是出自这个文件,因此这两个核心的标准实际上并不算是“新国标”。可是,这两个标准与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及使用现状确实存在着很大的距离。如果按照上述这两个标准,目前国内95%的电动两轮车都要被归入摩托车,这数以亿计的“电摩”都要上机动车牌照、挤入机动车道行驶,而且骑车人还都要考驾照……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以肯定地说,“电摩”新国标即使按原计划执行,它在明年元旦后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并不是说制度应该一味地迁就现实,而是说制度设计应该充分尊重现实,从而在理想与实现之前找到平衡点。因此,我也建议国标委暂缓执行“电摩”新标准,并通盘考虑电动两轮车的各项标准;鉴于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听证会也是必不可少的。蒋正之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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