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张海燕)近日关于强制拆迁的几个典型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王锡锌、陈端洪、钱明星、姜明安五位学者一纸《城市房屋拆迁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涉嫌违宪,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建议书一石激起千层浪,把公众的目光聚焦到了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面。今天上午,五位学者应国务院法制办的邀请参加修改拆迁条例的研讨会,研讨会结束后,沈岿、王锡锌、钱明星三位学者第一时间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拆迁条例”修改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交流。
有网友提问:政府在拆迁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如何遏制其在此过程中的逐利冲动?
对此,王锡锌表示,这其中首先涉及到一个前提:那就是对拆迁房屋的征收和补偿。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应当受到保护。但是国家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所以对于在拆迁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政府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能对房屋进行征收,这种征收必须要给予公平的补偿。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并且有公平的补偿,那么政府就可以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这正是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为了遏制一些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他认为必须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和认定程序,规定公平的补偿标准,应该坚决防止政府与开发商合谋进行的商业征收和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