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1.31亿元损失 查处208件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王善业、贺建军) 记者昨日从韶关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韶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至今结案208件,处分21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1亿元。纪检人员发现,在韶关市今年查办的案件中,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案件较多,且查办的案件涉及金额较大,司法机关、金融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审批等领域成为案件的易发、多发区。
据统计,今年1~11月,韶关全市立案数超过去年全年的案件数,查处处级干部要案11件,同比增长22.22%。
据悉,韶关市今年查办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案带案,严肃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大案。在查处国土系列案中,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8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这是韶关市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涉及人员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的一起腐败系列案件。
乡镇办案成为今年韶关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又一亮点。今年,各县(市、区)纪委建立室主任以上领导包案制,乡镇办案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