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体育局负责人表示:群众体育短板须补齐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7日07:27
国务院今年10月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权利,也使体育工作者受到极大鼓舞,一股真抓实干、推动我国群众体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的热潮正悄然涌动。
继12月10日北方片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体育局负责人10日在北京举行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座谈会后,16日,南方片15个省区市体育局负责人又汇聚东莞,就贯彻落实条例展开热烈的交流讨论。
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过程中,群众体育是最大的“基础性短板”,群众体育薄弱是制约我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最大障碍。座谈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斩钉截铁地说,“这次会不是务虚会,而是实实在在的动员会,大家都要提高思想认识,回去后认真抓落实。”
条例颁布两个多月来,各地体育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卓有成效。广东省体育局副局长曾晓红表示,目前,全省21个地市已结合当地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内容。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尽管各地对全民健身的重要性达成了广泛共识,但各省特别是东部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之间在推进此项工作上的进展很不平衡,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水平参差不齐。
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江苏省2006年至2009年投入全民健身设施器材建设资金5.1亿元,引导社会投资13亿元,投入健身活动经费1.7亿元。目前,全省18000多个行政村和3500多个社区全部建成了健身点,乡镇和街道100%建成体育活动中心,每个县均建有国民体质监测中心;还把“万人拥有体育健身设施面积”和多项全民健身目标分别纳入地方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指标体系。
但一些中西部省份或受到财力限制,或囿于认识不足,全民健身工作推进较为迟缓。如有的省份还没有一个地市能达到全民健身体育设施“两场一室一馆”的要求;有的省份人均拥有场地面积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还有的省要到2012年才能拿出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才能实现体育健身中心在所有乡镇的全覆盖。有些体育局长提出,相关政府部门如财政、教育、建设等对推进全民健身工作认识不足,协调配合不够积极,使得落实条例“似乎变成了体育部门内部的事情”。
座谈会上,围绕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落实条例,各省体育部门负责人也结合各自经验体会,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比如,要淡化全国体育大会的锦标意识,别把它办成第二个全运会;此外,全运会的比赛日程太长,占用了大量的精力。江苏省体育局局长殷宝林说,“为了迎战今年全运会,我给省长打了个请假条,说别的工作你别派给我了,因为实在顾不过来。若减轻竞技金牌方面的压力,就可以有更多精力投入全民健身工作。”
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李伟听等多位负责人异口同声地提出,落实条例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比如体育健身人口达到多少,建成体育场馆数量多少,人均拥有健身设施数量、场地面积等都可作为标准列入这个体系,并开展日常检查和评比,加压力,添动力。
而重庆市体育局副局长张欣关于在国家体育总局建立信息平台、汇集各地信息、交流经验做法的建议当即被采纳。主持座谈会的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表示,可以考虑建立简报制度和宣传信息平台,将各地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汇总,互为参照,互相激励,以起到示范带动效应。
(本报东莞12月16日电)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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