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时,昆明市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广受舆论关注的疑犯派出所“自缢”事件,向媒体通报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邢鲲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12月12日上午7时左右,盗窃嫌疑人邢鲲在昆明市小南门派出所候问室内死亡。消息当日见诸网络后,事件引发媒体和网民高度关注。而有关嫌疑人自杀的种种疑问和猜测,使得该事件更加扑朔迷离。近一周以来,“被自杀”成为网络热词。
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的通报发布后,再次引爆了网络舆论,绝大多数网友对此结论提出质疑,认为“这是再次挑战人民的智商和接受能力”。
通报鞋带纸币系“隐藏” 昨日的通报会上,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姚志宏播放了事发候问室六个时段的监控视频资料。
据介绍,邢鲲进入候问室后,从衣服口袋里面掏出一张隐藏的纸币,用纸币对折后打开了手铐,并掏出事先隐藏在身上的两根鞋带(每根鞋带长1.4米),通过候问室通风窗最后一根钢筋自缢,第一次失败后跌落进视频的监控范围,后再次走出视频监控范围,在监控盲区以同样的方式自缢身亡。
在通报会上,昆明市检察院随后公布了邢鲲的尸检结果,认定邢鲲系机械性窒息身亡,即自缢身亡。对于死者身上的几处明显伤痕,检方称是在制服其过程中造成的擦伤,并非致命伤。调查还称,警方并未刑讯逼供致邢鲲死亡。
此前的12月12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曾发布新闻通报称,由于派出所候问室内的摄像头安放在房顶,位置较高,导致候问室内留有视线死角,因此无邢鲲自缢死亡的画面。
网友“史上最强纸币” 昨日16时49分,昆明市公安局通报现于网络后的第一时间,名为“华静言”的网友发帖质疑:“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用纸能捅开的手铐,请问哪里生产的?……又在挑战人民的智商和接受能力。”
此后,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华静言”又连续发帖表示质疑:
16时54分:“今后的电影都得改桥段,那些还在用钢丝之类开锁的大盗,简直就是落伍!以后手持人民币,无锁不开!”
17时03分:“请云南方面通报以下问题:请问是多大面值、哪个版本、何种纸币?请展示这张史上最强纸币;请问,是那个牌子的鞋,鞋带多长?请问,看守所的门是哪里生产的,锁比手铐复杂很多吗?”
上述帖文引来众多转发和评论,有网友说,“自杀是个技术活,还得会用纸币开手铐这个绝学,难道真的生不如死?”“看不懂,武林高手邢鲲如何用纸币开手铐用鞋带自杀?脑袋都想大了,拿鞋带比划半天,也不行,还请昆明警方示范。”
有网友总结称:“热闹的2009,在云南看守所的"躲猫猫———撞死"游戏中开场,又在云南派出所"躲猫猫———自缢"的杯洗具(指:悲喜剧,网络新词,记者注)中即将落幕。2009,云南"躲猫猫"年!”
对话邢鲲父亲 盼如“躲猫猫”般展开调查 昨晚,本报记者辗转联系到邢鲲的父亲邢才芳,以下为采访实录:
记者:昆明市公安局今天下午的结论,家属这边是怎样一个看法?
邢才芳:我们觉得这个结论是个弥天大谎。根据事件发布的新闻通稿,邢鲲被失主面部朝下,用裤带和鞋带捆绑,按照正常的办案程序,就要把嫌犯身上的裤带、鞋带统统搜光,包括钱币、钥匙、手机等等。邢鲲是从茭菱(派出)所移交到小南(派出)所,失主抓住邢鲲时,裤带、鞋带已经派上了用场,又经过了两道安检。那鞋带和钱币难道是从天而降?或者是有人送进去的?他们(指警方)说,在工作上有疏漏的地方,但经过两个派出所前期的安检,难道还存在着工作上的疏漏吗?他们很难自圆其说。
记者:今天下午的结论出来后,你们有找昆明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交涉吗?
邢才芳:我们没有交涉,包括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都不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通知家属,我们也是在网上知道这个消息的。
记者:下一步你们准备怎么办?
邢才芳:我们还没有从悲痛中走出来,我们还没有想好怎么办。作为家属,我们就只有一句话:我们相信共产党,因为前不久的“躲猫猫”事件得到了澄清,我们现在唯一的依赖就是媒体。我们想,如果“躲猫猫”事件的调查手段降临到我们头上,我们真要感谢共产党。
死者邢鲲 12年牢狱人生 昨日警方还通报了死者犯有前科的情况:
1996年至2008年间,邢鲲因盗窃罪四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1996年7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998年1月刑满释放;1998年3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1月刑满释放;2000年1月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
为何“自缢”?如何“缢亡”?怎样避开监控? 事实上,回溯事件发生5天来的演变进程,邢鲲究竟为何要“自缢”,又是用哪种工具如何“自缢死亡”,网民一直对此持疑。
有网友分析称,按照常理,邢鲲在被带进候问室之后,民警都会检查其身上是否带有什么工具,携带的鞋带是哪里来的?昨晚,邢鲲的父亲邢才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再次强调了这点质疑。
对于警方“监控死角”的解释,网民也提出了很多质疑:为什么邢鲲“自缢”时,监控成了“死角”?偏偏邢鲲就要找没有监控的地方“自缢”?难道邢鲲了解派出所内的监控?甚至有网友问,邢鲲避开监控“自缢”,是想嫁祸于警察吗?
第三点疑问在于:邢鲲“自缢”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在昆明市警方公布的通报中,不难发现,自1996年至2008年间,邢鲲因盗窃罪4次被判处有期徒刑,这12年间,他都是刚被释放即又犯案,一直都在狱中度过。网友就此质疑称:“既然邢鲲有前科,按常理,他坐过多次牢应该知道盗窃财物不会判死刑,那仅是又一次被抓审讯,他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解脱?邢鲲"自缢"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事件全过程 2009年10月7日凌晨3时许,昆明市小南派出所辖区人民中路旺角商城8号商铺被盗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
12月11日旺角8号商铺失主吴永呈及亲属在昆明市体育馆门口,将正在销赃的邢鲲人赃俱获。警方通报称,为了制服和防止邢鲲逃跑,失主当时解下邢鲲的裤带和鞋带,将其面部朝下捆绑报警,并扭送到茭菱派出所报案,随后刑鲲被移交小南派出所查处。
12日凌晨4时许,邢鲲被带入派出所候问室;当日清晨7时许,邢鲲被发现在昆明市小南派出所自缢。当晚22时,昆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称派出所候问室监控摄像头存在死角,没有拍摄到当时具体情况。
14日当天开始,昆明警方开始拒绝和媒体接触,相关人员表示“警方也是被调查对象,不宜发表意见”。
16日昆明市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称:邢鲲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南方日报记者徐剑桥实习生李秀婷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