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清运装修垃圾重复收费 专家称物业费不含此费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2月17日09:54
  明明在收房时交过垃圾清运费,为何在装修前物业会再次收取所谓的建筑垃圾短驳费。近日,一名新建小区的业主向晨报反映了这一情况,并询问是否存在重复收费。业内人士表示,建筑垃圾的清运费并不包含在物业费中,因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同,可能存在不同收费的现象。

  近日,刚刚在松江一别墅小区购买新房的袁女士准备装修,当她去小区物业办理装修许可证时,被告之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长时间堆放在家门口,应及时运送到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或者寻求小区里专门运送垃圾的队伍,但费用由业主承担。

  明明在交房时交过400元垃圾清运费,为何还要再次支付相同的费用?对此,袁女士非常不理解,在询问邻居后发现,他们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况,最终向垃圾运送队无奈支付300元到500元不等的费用,用于“短驳”这些建筑垃圾。

  上海市恒隆律师事务所宋安成律师表示,对于建筑垃圾清运费,各区域会有不同的标准,但最高每户不超过400元,这是针对业主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这一费用不包括这部分建筑垃圾从业主家或家门口运送到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所产生的运送费用,业主所讨论的两笔垃圾清费的焦点,也就是这笔费用,常被称为“建筑垃圾短驳费”。

  宋安成表示,目前的物业费中并不包括建筑垃圾的清运费,这部分垃圾的运送需要由业主承担。由于目前很多小区的面积较大,物业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与一些业主家的距离较远,同时,大面积的房子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也较多,物业公司不太愿意来承担这部分义务,由此容易与业主间产生矛盾。 (来源:《新闻晨报》)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