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7日14:52
由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日桂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日前由该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副处级)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2002年12月,王日桂任攸县副县长,2005年3月,又兼任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日桂喜欢打牌,经常玩一种叫“碰胡子”的纸牌,基本上是50元“一碰”,一局下来输赢就能达到上千元。王日桂与郭某的相识就是在牌桌上。郭某是一家煤矿的矿主,为了自己煤矿安监审核等问题曾多次找王日桂帮忙。王日桂也在牌友身上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便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收受郭某的贿赂。2005年至2009年案发,王日桂先后收受煤矿矿主郭某、洪某、谢某,包工老板宁某等人财物共计9.6万元,还有18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吴敏 黄木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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