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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被拖欠一年薪水 村干部却获10万年终分红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09年12月18日00:49

  广东部分农村1.8%代表选集体经济领导,村民的经济民主权被架空

  南方农村报12月18日报道:在东莞市大朗镇高英村委会5层办公楼的巍峨身影下,该村村民阿英(化名)瘦弱的身躯显得异常渺小。

  12月10日,这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不断地佝偻着腰身,将散落在村委会门前街道上的垃圾扫进簸箕内。作为高英村环卫队的一名普通工人,此刻正是阿英的工作时间。

  偶尔,阿英沾满灰尘的手也会揉揉眼晴,抬头瞥一眼踞于高高台基之上的村委会办公楼。而办公楼巨型玻璃幕墙反射的阳光,总会刺痛她的眼睛,迫使她移开视线。

  每当与这栋村中的地标性建筑擦身而过时,一种走进去的冲动总会在阿英的心中翻腾。她只想问里面的人一个问题:“已经拖了11个月的工资究竟何时能发下来?”

  环卫工被拖欠一年薪水

  村干部获最高年终分红

  虽然月薪不过区区400元,但长达11个月分文未得导致的“经济旱灾”,已让阿英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其实,她并不是高英村“讨薪一族”的唯一成员。除了阿英的同事外,村中几十名治安队员也一同被拖入了欠薪泥潭。“他们每个月的工资为1000多元,被欠的总额应该更多。”阿英说。

  2008年刮起的金融风暴,成为高英村委会在欠薪事件中应对舆论非难的唯一盾牌。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今年上半年以来,形势更为严峻,大量厂房租金均无法按期收取,由此导致部分人员工资出现拖欠。

  曾经盆满钵满、资产数千万的高英村集体经济,似乎在一夜之间就被掏空。2008年年底,近1800名村民例行的福利分红突然被取消。仅剩下每人每月50元的粮油补贴,勉强让高英村民享受着村级财务的阳光雨露。

  即便上述事实可以证明高英村集体经济已进入冰河期,但阿英还是有点想不通:“难道村里就差这点钱吗?”而随后频频被灌进自己耳朵的种种“流言”,让她觉得高英村集体经济的确“水很深”。

  按照当地不成文的规定,构成村干部收入主干部分的年终奖金与村集体经营状况挂钩,一般按集体纯收入的5%左右提取。近几年,随着高英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迅速膨胀,村干部的“年终红包”也越来越大。有村民称,就在全体村民无法获得福利分红的2008年,村干部的年终奖金依然达到了10万元以上的峰值。

  虽然在当地政府官员看来,财会人员由镇政府委派、每月15日公开财务等制度,充分保证了高英村村级财务完全运行于阳光之下,但在前村委会成员老李眼中,高英村的财务谜案,源于手握财权的高英村经济联社在选举机制上的先天不足。

  1999年的一场民主选举,将老李推进了高英村第一届村委会的领导层。2002年,老李等人连任成功。然而,两届由清一色非党员组成的村委会,却无法掌控集体经济的方向盘。几年前的一场经济联社选举,更是让村委会试图夺回党支部手中经济大权的努力成为徒劳。

  与村委会选举不同,高英村经济联社领导人的产生采用成员代表间接选举的形式。即每一村民小组产生10名成员代表,再由来自5个村民小组的约50名代表选举产生高英村经济联社理事长。按照老李的说法,通过代表进行的选举更容易被操纵。“50人和1800人相比,哪个更容易搞掂?”

  根据选举结果,镇政府的一位下派干部,在党支部书记的身份之外,又成为高英村名正言顺的“经济一支笔”。

  身为经济联社成员代表,老李早已习惯了长期赋闲的生活。“平均一年都没有开过一次会”,老李说,所谓“代表”的唯一作用,就是在选举中进行“象征性”的投票。

  而在此后的运作环节中,高英村经济联社的某些做法也让村民匪夷所思。一些大型工程,未经公开招标便匆匆上马。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高英村出租厂房空置率飙升,村干部年终奖金却依然坚挺,老李因此怀疑其中存在虚报收入的问题。

  而另一个令老李感觉有些悚然的消息是,在土地资源已经被消耗殆尽的高英村,目前仅银行贷款一项,债台已经高达四五千万元。

  对此,当地镇政府回应称,2005年高英村的确曾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但主要用于集体的工业厂房建设。2005-2008年,高英村累积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建成厂房7套,建筑总面积6万多平方米。

  经济联社选前收户口簿

  原居委干部遭欠薪50万

  与高英村的老李相似,在今年初卸下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环窖居委会主任的职位后,李国锡开始过上了闲云野鹤般的生活。不过,几个月前居委会中的一场选举,还是吸引了他的眼球。

  2009年6月,居委会选举结束刚3个月,一度归于平静的环窖再次骚动起来——环窖经济联社将第一次用票选形式产生领导人。

  按照相关规程,选举分为两个阶段。6个居民小组按照每个小组5人的名额,选举产生经济联社成员代表;随后上述30张“代表”环窖经济联社1700多名成员意志的选票,将决定经济联社5个领导位置的归属。

  不足1.8%的代表比率,让感觉选票能量大打折扣的居民不免有些失望,而选举前后发生的事情,更让人们疑窦丛生。

  有居民称,在经济联社成员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自己的户口簿曾被人强行收走。而在选举现场,部分人更是“指导”居民按照已拟好的人员名单进行投票。

  选举结果为:一名党支部副书记当选为经济联社社长,多名党支部成员也得以在经济联社中交叉任职。

  而以此次经济联社选举为标志,作为传统政治势力代表的“支部派”,在与“村委派”之间长达10年的权力角逐中,以前者占据全面优势划上了休止符。也许是预感到了这个结果,在此之前的2009年3月,已连任三届的李国锡自动退出环窖居委会主任的选举。

  对于“支部派”的轻松获胜,在李国锡看来,经济联社的间接选举机制无疑是重要的助力因素。因为争取30个选举代表,远比赢得1700位选民的支持要容易得多。他甚至断言,经济联社如果采用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选举,“肯定有人选不上”。

  如此的选举结果,也使部分居民试图弄清7000余万征地款去向问题的愿望,再度搁浅。2007年,当地政府征收环窖白云湖地块约200多亩土地用于建设开发。居民估算,应有总额超过7000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被打入环窖经济联社的账户。然而,彼时已被“支部派”所控制的经济联社,却一直没有公布这笔巨额补偿款的准确数字及具体使用情况。

  有消息称,“支部派”所控制的经济联社利用这笔钱,在居委会治安队之外另起炉灶,以1500至1800元的月薪,吸纳本居委会中的失业人员组成另一支治安队,而居委会治安队不得不解散。有居民称,效力麾下、目前规模已近300人的治安队,成为“支部派”在此次经济联社选举中获胜的关键砝码。

  1999年,李国锡以较为明显的优势击败老支书,就任环窖村委会(2003年改为居委会——记者注)主任。此后,环窖村分裂为“村委派”与“支部派”两大政治阵营。环窖村(居)委会主任李国锡兼任村(居)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党支部成员则长期把持经济联社的领导权。村(居)委会及经济发展公司负责环窖村(居)委会本级资产的管理工作;而党支部及经济联社则抽取6个村(居)民小组集体收入的30%作为主要经济来源。

  转折点出现在2006年。当年8月,《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颁布,经济(联)社被明确为有权对集体资产行使处置权的唯一合法组织。

  随着经济联社的地位突获提升,双方的均势状态被打破。原由经济发展公司经营的集体资产全部被经济联社接收,居委会干部工资也转为由经济联社支付。李国锡虽然至今仍然兼任环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之职,但在经济上早已成为“光杆司令”。经济联社几年拖欠的原居委会干部工资,其总额已接近50万元。

  间接选举易操控受青睐

  官员建议参照村委直选

  “(经济联社)社委会或者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选出社长和副社长、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长和副组长、监事长和副监事长。”2006年颁布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在第11条中,为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人产生进行了如上的制度设计。然而,在全民普选与代表选举的权衡中,选举的实际操盘者往往更加青睐变数较少的间接形式。

  同时,《管理规定》并未对代表名额、比例和产生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而这种易被操控的间接选举,可能使村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近乎绝缘。

  种种案例证实,在村委会选举刚刚推行初期,个别软弱涣散的村党支部多半成为乡村民主进程的绊脚石。然而,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目的,往往将村庄的经济大权直接赋予村级党组织,而将村民应有的经济民主权利剥夺于无形之中。就在《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前的2006年4月,由广州市白云区委发出的一份文件,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即为经济联社法人代表。

  12月8日,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些地方,农民对集体经济事务的控制能力正在被逐步削弱。因此,经济(联)社应一律参照村委会选举形式,实行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以使其领导人获得最为广泛的民意认同。

  编后言

  11年前,农舍屋檐下的一场场空前海选,为南粤大地按下了乡村民主的按钮。迄今为止的4次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在喧嚣与阵痛的交错中,向农民的血脉里注入了越来越多的民主因子。

  然而,在乡村社会,“钱袋子里面出实权”,也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谁能手握“经济一支笔”,谁就真正攫取了足以操控一切的核心权力。特别是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职能不断增强、经济(联)社逐渐掌握集体经济管理大权的背景下,经济领域逐渐成为村中各方势力的另一逐鹿战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落败于村委会选举、已被证实基本丧失民意基础的党支部成员,在相关政府部门的默许和支持下,凭借长期积淀的传统政治影响力,通过架空村委会或操控经济(联)社选举等方式,继续将经济大权揽于手中。

  2006年广东出台的相关规定,并未完全堵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选举、运行方面的漏洞。譬如,在规定经济(联)社领导人可参照村委会选举实行普选的同时,又允许通过成员代表投票间接选举产生。选举机制上的这一“后门”,不仅可能为贿选等民主毒瘤入侵乡村经济领域提供便捷的渠道,更堪忧的是,在缺少经济支撑后,真正呈现普遍民意的村委会选举,也许会沦为一个“民主花瓶”。

  如果说村委会选举,至少用制度保证了在政治民主上为农民松绑的任务,那么如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选举和运行,切实还经济民主权于农民,则继续考验着乡村民主的制度设计者们。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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