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将调 已举行价格听证
来源:
千龙网
2009年12月18日06:40
12月17日,昌平区发改委公布昌平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服务收费标准,12月20日起开始执行。该收费标准此前经过价格听证会听证。
根据规定,普通自行车每日6点-22点按每车0.30元收费,22点-次日6点按每车0.60元收费。赛车、山地车、小型三轮车每日6点-22点按每车0.50元收费,22点-次日6点按每车1.00元收费。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每日6点-22点按每车1.00元收费,22点-次日6点按每车2.00元收费。摩托车(二轮、三轮)、残疾人专用车每日6点-22点按每车1.50元收费,22点-次日6点按每车3.00元收费。(记者: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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