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男子狱中骗4名征婚女22万元 多名狱警涉案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2009年12月18日06:1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通讯员周晶晶
戴芳实习生苏萍石文娟)一名正在狱中服刑的囚犯竟用手机“摇控”,以征婚为名骗了社会4名女性,骗走共计22万余元钱财。昨日,蔡甸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对正在服刑的于某再次判刑11年,处罚金3万元。而在此前,为服刑骗子提供帮助的两名狱警也分别被判刑。
征婚女受骗牵出惊人骗案
此案侦破源于43岁女子春红(化名)的报案。春红曾在一家婚介所登记征婚,去年12月31日,她接到一男子应征电话,该男子自称是原新疆德隆集团的高管“王宏”。“王宏”对她的信息很了解,还称与她的哥哥有过一面之交。
两人电话交往后,“王宏”的甜言蜜语很快俘获了春红的心。在憧憬美好未来的同时,春红也陆续接到“王宏”求助电话。不到两个月内,春红为这个从未谋面的“电话情郎”花费8.5万元。
今年2月27日,“王宏”再次让春红卖房为他筹7万元现金,春红如梦方醒向警方报案。当警方3月1日抓获前来拿钱的女子李某时,才揭开“王宏”的真面目——正在蔡甸监狱内服刑的诈骗犯于某。
检方侦查,多名狱警涉案
蔡甸区检察院驻监狱干警接线索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这起涉及狱警违法的案件深查。4月10日,蔡甸监狱侦结该案,查明于某涉嫌骗得2名女受害人10万余元,并将该案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专案组仔细审查案卷材料,认定于某一案仍有其他受害人未被查明。专案组再次远赴福州偏远山村寻找受害人,最终查明受害人共有4位,涉案金额高达22万余元。
检方同时对涉嫌滥用职权的2名监狱民警立案侦查,并建议对相关狱警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向监狱方发出了强化管理措施的检察建议。今年10月、11月,蔡甸区法院、江岸区法院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对狱警齐某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对张某判刑一年。
服刑犯人“岔”打手机行骗
经查,于某在狱中曾和原新疆德隆集团高管关押在一起,得知该集团很多内幕,遂冒充该集团高管对外征婚行骗。他编造种种谎言,让受害女子将财物转交给中间人,再由中间人将钱财递送至监狱。而狱警齐某、张某则帮着为于某传递手机、手机卡、现金等财物。
法院查明,在押犯于某,2005年9月因诈骗罪被判刑15年,2007年前开始在蔡甸监狱内服刑。另据悉,除狱警齐某、张某外,蔡甸监狱另有3名狱警因牵进此案,分别受到撤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处分。
昨日,武汉检方相关负责人称,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打击了犯罪,对其他服刑人员起到威慑作用,更强化了监狱民警的责任意识。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