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书记批复网友反映拆迁等问题留言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2月18日17:18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今天,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发来书记赵顷霖对人民网网友留言的最新批复。赵书记就网友留言反映拖欠老环卫工人工资、小区脏乱差等4项问题做出批示,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回复。
较早前回复
·2009年07月28日:
·2009年07月14日:
·2009年07月02日:
·2009年06月02日:
·2009年05月20日:
·2009年04月08日:
·2009年03月25日:
关于网民反映叶县城管局拖欠老环卫工人工资问题的回复
赵书记批示:“请廷瑞、古松同志依规妥处,不能形成涉访”。
闫书记回复:接到批件后,叶县县委书记闫廷瑞高度重视,要求县委督查室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经查,环卫工人代表娄长生、刘彦廷等人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一直从事环卫工作的临时工,现在年龄均为六、七十岁。考虑到环卫工作的特殊性,2007年4月经叶县城管局研究,对于这部分临时工进行一次性补助了断,从而引起其多次进京上访。针对娄长生等环卫工人的上访问题,县政府已责成县城管局妥善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叶县城管局对上述环卫工人的经济补偿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解决方案经上访人娄长生等环卫工人代表同意已报县政府,待近期批准后组织实施。
关于网民反映汝州市庙下乡庙下村卫生环境等问题的回复
赵书记批示:“请李全胜书记阅办”。
汝州市委回复:接到批件后,汝州市委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调查,2006年庙下乡政府成立环卫队,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对庙下村街道垃圾每天两次进行清扫。2009年10月,清扫工作改由庙下村两委会管理,并增加环卫人员,规划了20亩的垃圾填埋点。目前庙下村的街道卫生得到明显好转,因此,网民反映的垃圾成山与实际情况不符。关于网民反映教堂以南道路硬化问题,教堂南的东西路为老大街,已于2009年5月硬化,南北路属小街小巷,不符合“村村通”项目的要求,上级也没有下拨资金,因此不存在挪用资金问题。鉴于该路在庙下村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化范围内,待规划批准实施后,可安排硬化。
关于网民反映新华路北段东平煤供应处总库居民小区脏乱差问题的回复
赵书记批示:“请茂杰市长阅并督促责任单位办”。
郑市长回复:接到批件后,市政府副市长郑茂杰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办理。
经调查,新华路北段东侧城东河北部往西沿线有平煤供应处总库、铁运处车辆厂、平煤密封厂等单位以及多栋住宅楼。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市建委已组织人员对城东河北部小区的垃圾于11月20日前清理完毕。同时,调查人员经过沿线查看,河道以外的菜地及暖气管道下有部分垃圾,该处垃圾为热力公司在更换暖气管道温层时产生。为此,市建委立即安排城东河施工单位对该部分垃圾立即进行清理,争取3日内全部清理完毕,待清理完成后由五一路办事处负责对沿线卫生进行日常管理。
关于网民反映联盟路2号院拆迁问题的回复
赵书记批示:“请茂杰市长办”。
赵书记批示:“请茂杰市长办”。
郑市长回复:接到批件后,市政府副市长郑茂杰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网民要求分房就地安置问题。经调查,市建安总公司在拆迁过程中,对手续齐全、要求合理、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住户,都进行妥善处理。安置办法是每户80㎡,安置价格为原住主房面积860元/㎡,原住房面积以外至80㎡部分为1000元/㎡,超过80㎡以上的部分为2900元/㎡。公房住户此次就地安置后,视为已享受房改政策;外单位住户只要手续齐全、要求合理、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性分房的,在住房面积、价格等方面与市建安总公司的住户一样享受此次优惠安置政策。
二、关于反映拆迁安置不一视同仁问题。经调查,联盟路2号院公房住户的拆迁安置带有享受福利分房的性质。新房建设费用缺额部分由开发商让利,市建安总公司补贴,市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拆迁户受益并合理负担。在新房的分配上是河南鹰城集团有限公司、市拆迁办、市建安总公司经过层层把关后确定的,在拆迁安置中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失误、少登漏登住户或不一视同仁问题。
三、关于反映非法拆房问题。经调查,联盟路2号院拆迁的是国有公房,其住户是承租户或分配安置户,拆迁时对每个住户做过多次工作,应该就地安置的住户,所拆房屋都是住户自愿搬出并把原住房钥匙交给拆迁队后才拆除的,没有发现开发商伙同黑社会野蛮非法拆房现象。
各地领导回应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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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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